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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7号公告

2010年02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开鲁红干椒、竹山绿松石、武当蜜桔、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开鲁红干椒、竹山绿松石、武当蜜桔、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竹山绿松石、开鲁红干椒、武当蜜桔、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天津板栗(天津产区)

(一)保护范围。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天津市蓟县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开鲁红干椒

(一)保护范围。

开鲁红干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开鲁红干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开鲁红干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竹山绿松石

(一)保护范围。

竹山绿松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秦古镇、竹坪乡、得胜镇、大庙乡、双台乡、楼台乡、文峰乡、田家坝镇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竹山绿松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竹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竹山绿松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武当蜜桔

(一)保护范围。

武当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土台乡、均县镇、习家店镇、凉水河镇、六里坪镇、土关垭镇、浪河镇、丁家营镇、石鼓镇、官山镇、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大沟林业开发管理区、白杨坪林业开发管理区、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三官殿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等17个乡镇、办事处、特区、管理区、开发管理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武当蜜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武当蜜桔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三华李

(一)保护范围。

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等3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翁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三华李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竹山绿松石、开鲁红干椒、武当蜜桔、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质量技术要求

2. 开鲁红干椒质量技术要求

3. 竹山绿松石质量技术要求

4. 武当蜜桔质量技术要求

5. 三华李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公告17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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