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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53号公告

2010年05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唐县大枣、度尾文旦柚、蟠桃大姜、威海无花果、小口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唐县大枣、度尾文旦柚、蟠桃大姜、威海无花果、小口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唐县大枣、度尾文旦柚、蟠桃大姜、威海无花果、小口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唐县大枣

(一)保护范围。

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唐县倒马关乡、川里镇、黄石口乡、羊角乡、石门乡、军城镇、齐家佐乡、白合镇、迷城乡、大洋乡、北店头乡、雹水乡、都亭乡、罗庄乡、北罗镇、南店头乡、仁厚镇、高昌镇等1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唐县大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度尾文旦柚

(一)保护范围。

度尾文旦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和大济镇等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度尾文旦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度尾文旦柚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蟠桃大姜

(一)保护范围。

蟠桃大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香店街道办事处、大泽山镇、大田镇、旧店镇、祝沟镇、崔召镇、云山镇、麻兰镇、古岘镇、张戈庄镇、仁兆镇、郭庄镇、南村镇及店子镇等16个乡镇街道办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蟠桃大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平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蟠桃大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威海无花果

(一)保护范围。

威海无花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泊于镇、皇冠街道办事处、凤林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等5个镇、街道办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威海无花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威海无花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小口大枣

(一)保护范围。

小口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甘肃省靖远县石门乡、双龙乡、北湾镇、高湾乡、糜滩乡、三滩乡、平堡乡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小口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靖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小口大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唐县大枣、度尾文旦柚、蟠桃大姜、威海无花果、小口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唐县大枣质量技术要求

2. 度尾文旦柚质量技术要求

3. 蟠桃大姜质量技术要求

4. 威海无花果质量技术要求

5. 小口大枣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53号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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