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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94号公告

2012年07月06日 15:31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暂停宝达五金有限公司进口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

2011年8月1日,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的退运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1年6月,宝达五金有限公司PO TAT METAL LIMITED(注册登记号:A344040797)将已退运的不合格废物原料再次运抵中国大陆地区。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维护进口废物原料的贸易秩序,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第47条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第24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宝达五金有限公司PO TAT METAL LIMITED(注册登记号:A34404079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资格。

二、上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诉或整改报告。逾期未提交申诉或整改报告的,其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被撤销。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把关,禁止上述暂停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所供废物原料进境。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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