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71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等
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
日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等8个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我局委托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评定,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等8个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我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1
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
采云间绿茶
浙江采云间茶业有限公司
3
蓟县鹊山鸡(花入羽)、蓟县鹊山鸡真野鸡蛋(花入羽)
天津东山鹊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4
南日鲍、“海帝”牌南日鲍制品、“渔太太”牌南日鲍制品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鲍协会
5
青田石雕
青田县石雕行业协会
6
青田田鱼、青田田鱼干
青田县稻鱼共生行业协会
7
丽水梅峰茶叶(梅峰红茶、梅峰绿茶)
浙江梅峰茶业有限公司
8
丽水本润覆盆子
丽水市本润农业有限公司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431
传真:010-82260138
质检总局
2014年7月4日
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
日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等8个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我局委托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评定,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等8个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我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采云间绿茶 | 浙江采云间茶业有限公司 |
3 | 蓟县鹊山鸡(花入羽)、蓟县鹊山鸡真野鸡蛋(花入羽) | 天津东山鹊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
4 | 南日鲍、“海帝”牌南日鲍制品、“渔太太”牌南日鲍制品 |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鲍协会 |
5 | 青田石雕 | 青田县石雕行业协会 |
6 | 青田田鱼、青田田鱼干 | 青田县稻鱼共生行业协会 |
7 | 丽水梅峰茶叶(梅峰红茶、梅峰绿茶) | 浙江梅峰茶业有限公司 |
8 | 丽水本润覆盆子 | 丽水市本润农业有限公司 |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431
传真:010-82260138
质检总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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