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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

2015年06月06日 09:29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5/201506/t20150605_441558.htm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应塞内加尔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塞内加尔花生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塞内加尔花生输华。塞内加尔输华花生应符合《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525

公告6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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