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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49号公告

2016年06月01日 08:21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6/201605/t20160531_467535.htm

2016年第49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黑龙江飞鹤乳粉及液态奶等4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产 品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1

黑龙江飞鹤乳粉及液态奶

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2

平泉香菇、平泉滑子菇

河北省平泉县食用菌产业服务局

3

“百年至尊”浓香型白酒

四川省邛崃市金龙酒厂

4

伟星牌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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