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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

2018年03月19日 10:14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8/201803/t20180314_514368.htm

2018年第28号

质检总局关于明确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

根据《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3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自即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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