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
2018年03月19日 10:14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8/201803/t20180314_514368.htm
2018年第28号
质检总局关于明确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
根据《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3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自即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6日
2018年第28号
质检总局关于明确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
根据《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3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自即日起,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玩具无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6日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