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39号公告
2018年第39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检〔2014〕237号)和《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规范》,经地方政府申请,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和质检总局考核,现公布第七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如下:
一、首次申报并通过考核的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江苏张家港国家级出口金属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浙江宁波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
3.浙江宁波鄞州国家级出口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
4.浙江宁波奉化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5.浙江义乌国家级出口饰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6.浙江浦江国家级出口绗缝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7.广东珠海国家级出口现代打印设备及其耗材质量安全示范区
8.广东澄海国家级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9.广东丰顺国家级出口电声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二、续延复审并通过考核的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出口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2.河北枣强国家级出口裘皮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3.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国家级先进制造业质量安全示范区
4.江苏南京国家级出口光电显示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5.江苏常州国家级出口强化地板质量安全示范区
6.江苏太仓中德企业合作基地国家级出口精密机械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7.浙江宁波慈溪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8.浙江宁波余姚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9.浙江宁波象山国家级出口针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
10. 福建厦门国家级出口健身器材质量安全示范区
11. 福建莆田国家级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2. 福建福安国家级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
13. 山东临沂国家级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4. 河南民权国家级出口制冷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5. 广东江门国家级出口摩托车质量安全示范区。
16. 广东顺德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17. 宁夏灵武国家级出口羊绒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第39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检〔2014〕237号)和《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规范》,经地方政府申请,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和质检总局考核,现公布第七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如下:
一、首次申报并通过考核的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江苏张家港国家级出口金属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浙江宁波国家级出口童车质量安全示范区
3.浙江宁波鄞州国家级出口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
4.浙江宁波奉化国家级出口气动元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5.浙江义乌国家级出口饰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6.浙江浦江国家级出口绗缝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7.广东珠海国家级出口现代打印设备及其耗材质量安全示范区
8.广东澄海国家级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9.广东丰顺国家级出口电声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二、续延复审并通过考核的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出口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安全示范区
2.河北枣强国家级出口裘皮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3.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国家级先进制造业质量安全示范区
4.江苏南京国家级出口光电显示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5.江苏常州国家级出口强化地板质量安全示范区
6.江苏太仓中德企业合作基地国家级出口精密机械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7.浙江宁波慈溪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8.浙江宁波余姚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9.浙江宁波象山国家级出口针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
10. 福建厦门国家级出口健身器材质量安全示范区
11. 福建莆田国家级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2. 福建福安国家级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
13. 山东临沂国家级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4. 河南民权国家级出口制冷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5. 广东江门国家级出口摩托车质量安全示范区。
16. 广东顺德国家级出口家用电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17. 宁夏灵武国家级出口羊绒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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