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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情况

2013年01月29日 10:34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月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文飙发布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2年有关质量工作情况、质检总局对新西兰乳粉双氰胺残留问题所做的工作、质检总局关于春节期间的消费提示等4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烟花爆竹是春节热销产品,其质量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此,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等10个省、自治区201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主要依据GB 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04《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GB 24426-2009《烟花爆竹标志》、GB 21552-2008《烟花爆竹黑火药爆竹(爆竹类产品)》等标准要求,对标志、包装、外观、引火线、药量、禁用药物、主体平稳性、发射筒壁厚、计数误差、部件、燃放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43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3.3%,抽查发现,禁用药物、计数误差、部件和主体平稳性4个项目全部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引火线、标志、发射筒壁厚等项目。质检总局已将本次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并责成相关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二、2012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2012年产品质量状况。

国内制造业产品质量方面,2012年共抽查18,791家企业生产的20,355种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9.8%,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本年度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3.3%、21.1%和65.6%,批次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6.7%、93%、87.2%,同比基本持平。

进出口货物质量方面,2012年共检验检疫进口货物455.05万批,货值9,523.2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6.19%和14.78%。全年共检验检疫出口货物1,389.07万批,货值6,912.5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0.12%和0.10%,与2011年基本持平。

棉花整体质量方面,2011棉花年度(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全国公证检验棉花556.4万吨,同比增长106.2%。全国棉花平均品级为3.28,同比上升0.69级。但马克隆值继续升高,A级比率同比降低4个百分点,长度等质量指标有不同程度降低。

顾客满意指数和举报投诉方面,2012年,手机、空调、笔记本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摩托车的顾客满意指数分别为70.61、74.79、70.88、78.06、75.16、75.35、71.86,较2011年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风险监测方面,2012年,开展了18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过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共排查出风险点2,400多个,把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作为风险排查整治的重点,共检查生产企业23.6万家,发现问题企业4.5万家。产品伤害监测数据显示,11地32家样本医院共报送伤害数据163,342例,其中与产品有关的伤害数据51,393例,占全部伤害数据的31.5%。

针对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总局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推进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管理,围绕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四个中心环节,启动了全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开展了18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二是探索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对72,869家出口企业、40余类高风险产品和6万家工业企业、60类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实行分类、分级,对不同层次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三是推动实施“两公开”制度。按照《质量发展纲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业协会推出强化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正确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两公开”制度,推动企业公开销售渠道,公开违法违规记录。四是完善产品“三包”制度。制定并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促进生产企业不断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出台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效促使生产者履行汽车产品的召回责任。五是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检验工作存在严重工作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辖区内质量问题突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约谈。六是严格开展检验检疫。检验监管进出口商品1,844.12万批次、16,435.7亿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商品18.49万批、993.95亿美元。七是积极稳妥处置质量突发事件。有效处置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黄曲霉毒素超标、工业明胶、问题蜜饯等质量安全事件和热点问题。八是开展重点产品和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等10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下一步,为进一步加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力度,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质检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率先实行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逐步推行进口企业提供全项目检测报告,强化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责任调查。二是全面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和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制度。加强汽车、儿童玩具等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建立召回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做好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制定实施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标准、建设汽车三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和完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工作体系等各项工作,推动和监督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和三包责任。三是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以落实企业质量责任体系为核心,推动大中型骨干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四是严格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乳制品、酒类、调味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专项培训。五是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坚持风险管理制度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六是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国家重点产品质量追溯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七是开展重点产品和产业质量提升行动。联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输非商品、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以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八是推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并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在中国建立起国际认可的“全球知名品牌价值测算体系”。深入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将原产地保护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纳入申请范围。九是推动实施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健全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二)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总体情况。

出入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4331种579356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284种50898次,一般有害生物4047种528458次。截获旅客禁止携带物344817批,其中有害生物31703次;截获禁止邮寄物12325批,其中有害生物次数1416次。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结果213238个,其中不合格结果1561个。在进口木质包装中发现疫情4.1万批次。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均已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2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499批、化妆品149批。不合格食品涉及22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糕点饼干类、乳制品类和酒类;不合格产品来自65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品质和标签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8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肤用化妆品、其他化妆品和口腔类化妆品;不合格产品来自17个国家或地区;非法进口、品质和证书不合格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2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3953.12万人次,同比上升7.17%。其中,发现传染病例2639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33.7万人次,同比上升3.95%,其中,发现病例52.7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36.8万人次,同比上升6.88%。对于上述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2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检验监管进口工业品344.83万批次,同比增长8.06%,发现进口不合格7.90万批次,批次不合格率2.29%。其中检验监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37万批,计5900万吨、36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63批,计1.1万吨、358万美元;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19万批,计2.1亿吨、1700亿美元,检出不合格6200批,计517万吨、38亿美元。2012年,共计处置进口汽车缺陷56例、230430辆,促使企业召回缺陷汽车48例、190187辆。针对发现的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

(三)2012年特种设备事故总体情况。

2012年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为0.517,与2011年相比,下降13.11%。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8起,死亡292人,受伤354人,与2011年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47起,下降17.09 %;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2.67%;受伤人数增加22人,上升6.63%。

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24起,土锅炉事故4起,压力容器事故13起,气瓶事故12起,压力管道事故5起,电梯事故36起,起重机械事故37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工地起重机械事故25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13起,客运索道事故2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以及其他相关事故56起。事故原因主要是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落实和违章作业。

(四)2012年执法打假和12365投诉举报总体情况。

2012年,全国质检系统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深入推进“双打”专项行动,狠抓区域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突发案件应急处置、12365系统共建共用和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7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68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34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716起,端掉制假窝点9660个。

全年共实施汽车召回113次,召回缺陷汽车320.3万辆,比2011年增长75.3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共收到汽车产品投诉信息9640起,比2011年增加9%。其中动力传动系统投诉信息最多,共3449起,占35.78%;其次是发动机,共2065起,占21.42%;电子电器投诉为987起,占10.24%,位居第三。以上投诉信息均已按规定进行分析处理。全年实施儿童玩具产品召回80次,比2011年增加72次,其中总局责令召回31次。

2012年,12365系统共受理业务110余万件,其中有效业务68.63万件。有效业务中,咨询62.77万件,占91.5%;打假举报2.77万件,占4 %;质量投诉1.99万件,占2.9%,其他事项1.1万件,占1.6%。

消费者通过12365投诉举报的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食品安全仍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食品类的投诉举报数量占全年投诉举报总数量的近1/3。二是汽车及其配件投诉增加,投诉总数量较2011年增加18%,呈迅速上升趋势。三是家电行业质量和服务问题较多。部分家电企业为降低成本,紧贴标准下限组织生产,甚至采用质量没有保证的廉价零配件,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且售后服务也不能让消费者满意。四是职业打假人的数量有所增长,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多有效线索,但同时也需要规范和引导。

 三、质检总局对新西兰乳粉双氰胺残留问题所做的工作

1月24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对外发布了有关暂停在牧场使用含有双氰胺化肥的信息,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已多次与新西兰有关部门联系,并约见了新西兰驻华大使,要求新方尽快详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风险评估报告。质检总局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和调查。

  四、质检总局关于春节期间的消费提示

(一)勿购买、携带和邮寄出入境违禁物品。

随着农历新年的临近,出入境探亲访友的旅客数量激增,境内外亲友间互相寄送礼品,或是携带年货特产进出国境的数量也大幅增长。质检总局在此提醒,对于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除外)、新鲜水果和蔬菜、植物种苗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我国的检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同时,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等我国旅客主要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也普遍禁止携带和邮寄上述产品入境。对于违规携带的产品不仅予以没收销毁,携带数量大、情节严重的旅客,甚至面临刑事指控和被拘役的风险。

在此,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春节期间出入境的旅客,应特别注意我国及所去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检疫规定,勿购买携带、邮寄违禁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注意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春节期间,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又进入高频率使用期。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时,请先阅读“乘客须知”,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乘坐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安全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在车站、地铁、机场和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时,不要拥挤,应听从有关人员指挥和疏导。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利用警报按钮或电话呼救,等待救援人员的到达,切勿自行处置,强行开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在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时,要注意检查液化气钢瓶保护罩上的检验日期标记,过期不能使用。如发现液化气钢瓶泄漏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千万不可点火,也不要开关电器设备,防止泄漏气体爆炸着火。

(三)选购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注意燃放安全。

“爆竹声中辞旧岁。”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极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火灾等重大损失。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一是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要安全燃放。消费者应综合考虑年龄、燃放场地等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种类,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在燃放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燃放说明所示,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点,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在城市道路和小区居民楼附近燃放,也要注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安全燃放。

(四)防止计量作弊。

部分商家为谋取不当利益,采用作弊手段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此各地质检部门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加大检查力度,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应注意电子秤是否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印、证。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购物后消费者可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消费者乘坐出租车时,应查看出租车计价器是否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印、证;起步前,计价器“空”字是否亮着灯,驾驶员是否重新将计价器回零重新计价并显示起步费金额。为机动车加油时,应查看加油机显示面板上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加油前,应查看加油机显示屏上的油品信息。加完油后, 请注意核实加油的数量和金额,并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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