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01月07日 10:16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年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59家企业生产的1062批次复混肥料产品。
本次抽查对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酸碱度和包装标识等重点项目进行了检测,共发现7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标识52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65.8%;总养分18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22.8%;氯离子有14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17.7%;氧化钾13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16.5%;总氮6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7.6%;有效五氧化二磷5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6.3%;粒度4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5.1%;酸碱度和镉含量各有1批次不合格,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1.26%。
2014年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59家企业生产的1062批次复混肥料产品。
本次抽查对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酸碱度和包装标识等重点项目进行了检测,共发现7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标识52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65.8%;总养分18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22.8%;氯离子有14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17.7%;氧化钾13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16.5%;总氮6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7.6%;有效五氧化二磷5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6.3%;粒度4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5.1%;酸碱度和镉含量各有1批次不合格,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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