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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四季度: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6年01月26日 09:39 信息来源: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zlgg/zxgg/201601/t20160125_458985.htm

2015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广东等3个省、直辖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4343.1-200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骚扰功率,连续骚扰电压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7。

附表1-7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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