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国家抽查

2015年第四季度: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6年01月26日 09:46 信息来源: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zlgg/zxgg/201601/t20160125_458989.htm

2015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互换性、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光通量、显色指数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11。

附表1-1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