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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批:热能(量)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7年01月03日 10:58 信息来源: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zlgg/zxgg/201612/t20161230_479949.htm

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0家企业生产的110批次热能(量)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CJ128-2007《热量表》标准的要求,对热能(量)表产品的显示(显示内容、热量显示值)、封印、准确度、允许压力损失、重复性、干热、低温储存、工频磁场、静电放电、运输、强度密封性、断电保护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110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34。

附表1-34 热能(量)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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