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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7年第1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7年03月16日 09:43 信息来源: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zlgg/zxgg/201703/t20170315_484589.htm

2017年第1批,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室内加热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

另外,三河市华晨电器有限公司、长沙节安电器有限公司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拒检。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6。

附表1-6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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