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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批: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7年08月22日 09:54 信息来源: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zlgg/zxgg/201708/t20170821_495974.htm

2017年第2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9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防爆电气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JB/T7565.1-2011《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YB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等标准的要求,对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标志,警告标志,接地连接件,抗冲击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和密封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振动,噪声,效率,外壳防护等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防爆标志、警告标志、接地连接件、抗冲击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密封试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7。

附表1-27 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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