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第4批冲锋衣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7年9月至12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4批冲锋衣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6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1440家企业生产的144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1277家企业生产的1277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7%;检出16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3%。其中,农业生产资料未发现质量问题;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子电器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7%、25.9%、57.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8.8%、14.7%。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6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一是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52批次产品,包括冲锋衣、羽绒服装、室外健身器材、背提包、旅行箱包、旅游鞋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二是电子电器抽查了235家企业生产的235批次产品,包括碎纸机、电热毯、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9%;三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554家企业生产的554批次产品,包括采暖用散热器、防火门、淋浴用花洒、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砖、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卫生软管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四是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未发现质量问题;五是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181家企业生产的181批次产品,包括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膜式燃气表、安全帽、口罩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六是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211家企业生产的211批次产品,包括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直流电动机、电动工具(电钻、电锤)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4%。
(五)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确定检验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强化了监督抽查抽样的随机性。二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陶瓷砖、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陶瓷片密封水嘴、羽绒服装、固定式通用灯具、电热毯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冲锋衣。抽查了5个省(市)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的静水压(洗前)、静水压(洗后)、表面抗湿性(洗前)、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此次抽查,未发现重要安全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不合格的情况。
(二)旅游鞋。抽查了5个省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检验了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6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三)旅行箱包。抽查了6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本次抽查检验了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包)锁、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缝合强度等。
(四)背提包。抽查了5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5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合格,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2%。主要对背提包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摩擦色牢度。
(五)室外健身器材。抽查了7个省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本次主要对产品的表面圆角、易接触的管材末端、突出物、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所检产品均未发现质量问题。
(六)电热毯。抽查了7个省(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
(七)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抽查了5个省19家企业的19批次产品,有16家企业的16批次产品合格,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8%。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16个项目,存在的问题是产品的结构、连续骚扰功率2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八)固定式通用灯具。抽查了7个省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8%。本次抽查检验了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电源端子和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骚扰电压、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
(九)可移式通用灯具。抽查了广东、浙江2个省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本次抽查检验了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内部和外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
(十)陶瓷砖。抽查了13个省(市)144家企业的144批次产品,有132家企业的132批次产品合格,12家企业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无釉砖耐磨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和放射性核素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十一)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了8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1%。本次抽查检验了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光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等。
(十二)卫生软管。抽查了广东、浙江、福建3个省34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有27家企业的27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6%。本次主要对卫生软管的管螺纹精度、耐腐蚀性能、耐老化性、密封性、耐压性、抗拉伸性、抗脉冲性、抗弯曲性、耐冷热循环性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管螺纹精度和耐腐蚀性能上。
(十三)采暖散热器。抽查7个省(市)41家企业的41批次产品,有34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1%。本次主要对压力试验、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螺纹精度、胀接质量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散热量、螺纹精度。
(十四)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抽查16个省(市)104家企业的104批次产品,有98家企业的98批次产品合格,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8%。本次主要对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产品的抗压性能-载荷、抗压性能-卸荷、冲击性能、弯曲性能-常温、弯曲性能-低温、耐热性能、阻燃性能-自熄时间、阻燃性能-氧指数、电气性能-绝缘强度、电气性能-绝缘电阻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抗压性能-载荷、抗压性能-卸荷、冲击性能3项。
(十五)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了江苏、山东2个省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主要对玉米联合收割机的安全距离、运动部件、制动性能、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耳位噪声、驾驶室紧急出口、密封性能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十六)安全帽。抽查了10个省(市)63家企业的6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1%。本次抽查主要对安全帽的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进行了检验,发现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十七)膜式燃气表。抽查了12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个批次产品。重点检测了膜式燃气表产品的防逆装置、计数器、压力损失、示值误差、过载流量、密封性、计量稳定性、转换误差、电源欠压提示功能、断电保护功能、误操作提示、控制功能、IC卡交易完成提示、控制阀密封性共14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十八)永磁直流电动机。抽查了6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经检验,发现有5批次产品机械性能或基本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1种产品轴向间隙不合格,1种产品额定电流不合格,1种产品额定转矩不合格,2种产品额定转速不合格。
(十九)三相异步电动机。抽查了15个省(市)101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经检验,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9%。本次抽查共发现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为10批次产品涉及安全性能的旋转方向、接地、接线端子、定额试验不合格。6批次产品涉及能效指标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涉及环保指标项目不合格。
(二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抽查了4个省(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本次抽查检验了发热、泄漏电流、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等15个项目。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机械危险、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一)防火门。抽查了16个省(市)59家企业的59批次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防火门产品的耐火性能、门扇厚度偏差、启闭灵活性、可靠性、门扇开启力、防火合页的耐火性能、防火锁的耐火性能7个项目。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二十二)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抽查了15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本次抽查检验了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检出1批次产品pH值项目不合格。
(二十三)羽绒服装。抽查了8个省(市)102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产品,有89家企业的89批次产品合格,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7%。主要对羽绒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主要为pH值、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绒含量。
(二十四)碎纸机。抽查了5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本次抽查主要对碎纸机产品的接地和连接保护措施、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布线、稳定性、机械强度、危险运动部件的防护、发热要求、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辐射骚扰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辐射骚扰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二十五)淋浴用花洒。抽查了浙江、福建、广东3个省77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1%。本次抽查主要对淋浴用花洒的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温降、手持花洒防虹吸性能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管螺纹精度、耐腐蚀性能、流量、手持花洒防虹吸性能4个项目。
(二十六)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了6个省(市)95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9%。对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的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项目。
(二十七)口罩。抽查了10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本次抽查主要对口罩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微生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出现过滤效率、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对12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经检验发现有100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29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另外,跟踪到632家上次抽查合格的企业,其中588家本次抽查合格,44家本次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冲锋衣、背提包、旅行箱包、卫生软管、淋浴用花洒、采暖用散热器等产品,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7年第4批冲锋衣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2017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抄送单位无附件)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9月至12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4批冲锋衣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6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1440家企业生产的144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1277家企业生产的1277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7%;检出16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3%。其中,农业生产资料未发现质量问题;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子电器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7%、25.9%、57.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8.8%、14.7%。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6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一是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52批次产品,包括冲锋衣、羽绒服装、室外健身器材、背提包、旅行箱包、旅游鞋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二是电子电器抽查了235家企业生产的235批次产品,包括碎纸机、电热毯、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9%;三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554家企业生产的554批次产品,包括采暖用散热器、防火门、淋浴用花洒、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砖、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卫生软管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四是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未发现质量问题;五是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181家企业生产的181批次产品,包括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膜式燃气表、安全帽、口罩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六是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211家企业生产的211批次产品,包括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直流电动机、电动工具(电钻、电锤)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4%。
(五)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确定检验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强化了监督抽查抽样的随机性。二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陶瓷砖、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陶瓷片密封水嘴、羽绒服装、固定式通用灯具、电热毯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冲锋衣。抽查了5个省(市)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的静水压(洗前)、静水压(洗后)、表面抗湿性(洗前)、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此次抽查,未发现重要安全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不合格的情况。
(二)旅游鞋。抽查了5个省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检验了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6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三)旅行箱包。抽查了6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本次抽查检验了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包)锁、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缝合强度等。
(四)背提包。抽查了5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5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合格,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2%。主要对背提包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摩擦色牢度。
(五)室外健身器材。抽查了7个省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本次主要对产品的表面圆角、易接触的管材末端、突出物、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所检产品均未发现质量问题。
(六)电热毯。抽查了7个省(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
(七)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抽查了5个省19家企业的19批次产品,有16家企业的16批次产品合格,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8%。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16个项目,存在的问题是产品的结构、连续骚扰功率2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八)固定式通用灯具。抽查了7个省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8%。本次抽查检验了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电源端子和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骚扰电压、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
(九)可移式通用灯具。抽查了广东、浙江2个省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本次抽查检验了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经检验,共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内部和外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
(十)陶瓷砖。抽查了13个省(市)144家企业的144批次产品,有132家企业的132批次产品合格,12家企业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无釉砖耐磨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和放射性核素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十一)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了8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1%。本次抽查检验了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光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等。
(十二)卫生软管。抽查了广东、浙江、福建3个省34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有27家企业的27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6%。本次主要对卫生软管的管螺纹精度、耐腐蚀性能、耐老化性、密封性、耐压性、抗拉伸性、抗脉冲性、抗弯曲性、耐冷热循环性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管螺纹精度和耐腐蚀性能上。
(十三)采暖散热器。抽查7个省(市)41家企业的41批次产品,有34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合格,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1%。本次主要对压力试验、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螺纹精度、胀接质量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散热量、螺纹精度。
(十四)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抽查16个省(市)104家企业的104批次产品,有98家企业的98批次产品合格,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8%。本次主要对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产品的抗压性能-载荷、抗压性能-卸荷、冲击性能、弯曲性能-常温、弯曲性能-低温、耐热性能、阻燃性能-自熄时间、阻燃性能-氧指数、电气性能-绝缘强度、电气性能-绝缘电阻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抗压性能-载荷、抗压性能-卸荷、冲击性能3项。
(十五)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了江苏、山东2个省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主要对玉米联合收割机的安全距离、运动部件、制动性能、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耳位噪声、驾驶室紧急出口、密封性能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十六)安全帽。抽查了10个省(市)63家企业的6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1%。本次抽查主要对安全帽的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进行了检验,发现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十七)膜式燃气表。抽查了12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个批次产品。重点检测了膜式燃气表产品的防逆装置、计数器、压力损失、示值误差、过载流量、密封性、计量稳定性、转换误差、电源欠压提示功能、断电保护功能、误操作提示、控制功能、IC卡交易完成提示、控制阀密封性共14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十八)永磁直流电动机。抽查了6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经检验,发现有5批次产品机械性能或基本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1种产品轴向间隙不合格,1种产品额定电流不合格,1种产品额定转矩不合格,2种产品额定转速不合格。
(十九)三相异步电动机。抽查了15个省(市)101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经检验,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9%。本次抽查共发现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为10批次产品涉及安全性能的旋转方向、接地、接线端子、定额试验不合格。6批次产品涉及能效指标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涉及环保指标项目不合格。
(二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抽查了4个省(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本次抽查检验了发热、泄漏电流、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等15个项目。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机械危险、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一)防火门。抽查了16个省(市)59家企业的59批次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防火门产品的耐火性能、门扇厚度偏差、启闭灵活性、可靠性、门扇开启力、防火合页的耐火性能、防火锁的耐火性能7个项目。本次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二十二)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抽查了15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本次抽查检验了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检出1批次产品pH值项目不合格。
(二十三)羽绒服装。抽查了8个省(市)102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产品,有89家企业的89批次产品合格,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7%。主要对羽绒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主要为pH值、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绒含量。
(二十四)碎纸机。抽查了5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本次抽查主要对碎纸机产品的接地和连接保护措施、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布线、稳定性、机械强度、危险运动部件的防护、发热要求、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辐射骚扰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辐射骚扰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二十五)淋浴用花洒。抽查了浙江、福建、广东3个省77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1%。本次抽查主要对淋浴用花洒的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温降、手持花洒防虹吸性能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管螺纹精度、耐腐蚀性能、流量、手持花洒防虹吸性能4个项目。
(二十六)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了6个省(市)95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9%。对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的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项目。
(二十七)口罩。抽查了10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本次抽查主要对口罩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微生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出现过滤效率、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对12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经检验发现有100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29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另外,跟踪到632家上次抽查合格的企业,其中588家本次抽查合格,44家本次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冲锋衣、背提包、旅行箱包、卫生软管、淋浴用花洒、采暖用散热器等产品,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7年第4批冲锋衣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2017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抄送单位无附件)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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