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批: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8年01月09日 10:07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xxxgk/201801/t20180108_510782.htm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等7个省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室外健身器材产品的表面圆角,易接触的管材末端,突出物,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完全闭合开口,未完全闭合开口,身体卡夹,脚或腿的卡夹,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缓冲装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22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5。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等7个省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室外健身器材产品的表面圆角,易接触的管材末端,突出物,用于握持的支撑部位横截面尺寸,用于抓紧的支撑部位厚度,完全闭合开口,未完全闭合开口,身体卡夹,脚或腿的卡夹,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缓冲装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22批次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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