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国家抽查

2017年第4批: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8年01月09日 10:09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xxxgk/201801/t20180108_510785.htm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四川等7个省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的要求,对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限值,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内部和外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限值、谐波电流限值、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8。

附表1-8 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