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检出禁用成分
2019年12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100号)》。
据通告,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成分。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及其不合格产品为:标示为广州鹏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GULDK®鹏美染发膏(黑色),北京韩星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花嫉温和染发膏7N黄褐色,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花嫉温和染发膏1N黑色、花嫉温和染发膏3N深褐色,张家港市显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显美®美国护肤甘油,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康贝倍®金芦荟祛痘膏。
通告指出,上述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福建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湖南、内蒙古、浙江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序号
标示样品名称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
标示生产
企业/代理商地址
经营
单位
名称
经营单位地址
包装
规格
标示
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
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
不合格
项目
检验结果
1
GULDK®鹏美染发膏(黑色)
广州鹏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下新村麦松头工业区自编2号
长沙高新开发区彭姐化妆品店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花苑2、3栋109号
100ml
20181222001
/
20211222三年
广东
国妆
特字G20111032
粤妆20170164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0.11%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1)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2-甲基间苯二酚。(2)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2-甲基间苯二酚。
2
花嫉温和染发膏7N黄褐色
经销商:北京韩星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经销商: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新路09020号
昆区志远专业美发用品批发商行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金三角商城底店东侧
1剂染发膏:68g+2剂染发剂:68g
/
170306
3年
韩国
国妆特进字J20151253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0.3%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
3
花嫉温和染发膏1N黑色
经销商: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商:(株)殊眼香妆
经销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01号远东大厦1414室,生产商:韩国京畿道广州市墙枝洞388-13
内蒙古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楼超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16号鞍山道步行街华凯大厦1—2层
第一剂68g/第二剂68g
/
170220
3年
韩国
国妆特进字J20151256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0.1%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间苯二酚。
4
花嫉温和染发膏3N深褐色
经销商: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商:(株)殊眼香妆
经销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01号远东大厦1414室,生产商:韩国京畿道广州市墙枝洞388-13
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楼超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16号鞍山道步行街华凯大厦1—2层
第一剂68g/第二剂68g
/
170220
3年
韩国
国妆特进字J20151257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0.1%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
5
显美®美国护肤甘油
张家港市显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130号
临安城中日化批发商行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锦城街道临天路115号
90ml
181005
/
2021/10/08
江苏
/
苏妆20160109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出驻留类产品禁用防腐剂
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0.0011μg/g
6
喜康贝倍®金芦荟祛痘膏
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村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振兴店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南正居委会回龙路10号
25g
2017/06/30
2017/06/30
2020/06/29三年
福建
闽G妆网备字2016002072
卫生许可证:(2012)卫妆准字10-XK-025号,生产许可证:XK16-1089183
初检机构: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检出禁用物质克霉唑
0.296μg/g(复检结果)
2019年12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100号)》。
据通告,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成分。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及其不合格产品为:标示为广州鹏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GULDK®鹏美染发膏(黑色),北京韩星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花嫉温和染发膏7N黄褐色,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花嫉温和染发膏1N黑色、花嫉温和染发膏3N深褐色,张家港市显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显美®美国护肤甘油,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康贝倍®金芦荟祛痘膏。
通告指出,上述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福建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湖南、内蒙古、浙江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序号 |
标示样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 |
标示生产 企业/代理商地址 |
经营 单位 名称 |
经营单位地址 |
包装 规格 |
标示 批号 |
标示生产日期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 |
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
检验机构名称 |
不合格 项目 |
检验结果 |
1 |
GULDK®鹏美染发膏(黑色) |
广州鹏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下新村麦松头工业区自编2号 |
长沙高新开发区彭姐化妆品店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花苑2、3栋109号 |
100ml |
20181222001 |
/ |
20211222三年 |
广东 |
国妆 特字G20111032 |
粤妆20170164 |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
0.11% |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
(1)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2-甲基间苯二酚。(2)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2-甲基间苯二酚。 |
||||||||||||||
2 |
花嫉温和染发膏7N黄褐色 |
经销商:北京韩星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经销商: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新路09020号 |
昆区志远专业美发用品批发商行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金三角商城底店东侧 |
1剂染发膏:68g+2剂染发剂:68g |
/ |
170306 |
3年 |
韩国 |
国妆特进字J20151253 |
/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
0.3% |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 |
||||||||||||||
3 |
花嫉温和染发膏1N黑色 |
经销商: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商:(株)殊眼香妆 |
经销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01号远东大厦1414室,生产商:韩国京畿道广州市墙枝洞388-13 |
内蒙古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楼超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16号鞍山道步行街华凯大厦1—2层 |
第一剂68g/第二剂68g |
/ |
170220 |
3年 |
韩国 |
国妆特进字J20151256 |
/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
0.1% |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间苯二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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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花嫉温和染发膏3N深褐色 |
经销商:殊眼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商:(株)殊眼香妆 |
经销商: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01号远东大厦1414室,生产商:韩国京畿道广州市墙枝洞388-13 |
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楼超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16号鞍山道步行街华凯大厦1—2层 |
第一剂68g/第二剂68g |
/ |
170220 |
3年 |
韩国 |
国妆特进字J20151257 |
/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
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 |
0.1% |
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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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显美®美国护肤甘油 |
张家港市显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130号 |
临安城中日化批发商行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锦城街道临天路115号 |
90ml |
181005 |
/ |
2021/10/08 |
江苏 |
/ |
苏妆20160109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检出驻留类产品禁用防腐剂 |
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0.0011μg/g |
6 |
喜康贝倍®金芦荟祛痘膏 |
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村 |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振兴店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南正居委会回龙路10号 |
25g |
2017/06/30 |
2017/06/30 |
2020/06/29三年 |
福建 |
闽G妆网备字2016002072 |
卫生许可证:(2012)卫妆准字10-XK-025号,生产许可证:XK16-1089183 |
初检机构: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检出禁用物质克霉唑 |
0.296μg/g(复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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