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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2019年04月28日 14:1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4/28/content_7054484.htm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据公告,全年共抽查25856家企业,28771批次产品,共发现295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比上年上升1.8个百分点。

  公告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2019年第19号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共抽查269种产品,包括:冲锋衣、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玩具等34种日用及纺织品;自动电饭锅、电磁灶、空气净化器等50种电子电器产品;眼镜、卫生纸、沙发等28种轻工产品;复混肥料、机动脱粒机、农用薄膜等17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电能表、锁具和水表等42种机械及安防产品;蓄电池、输电线路铁塔、器具开关等38种电工及材料产品;铝合金建筑型材、冷轧带肋钢筋和陶瓷砖等36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和玻璃酒瓶等24种食品相关产品。

  全年共抽查25856家企业,28771批次产品。各类产品抽查批次比例见图1。

  (二)全年共发现295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比上年上升1.8个百分点。近5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见图2。

  (三)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2%、13.0%、81.8%,小型企业抽查比例明显上升,比上年增加10.7个百分点。大、中、小型企业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9%、7.0%、12.0%,大型企业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中型企业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基本稳定,小型企业产品不合格发现率比上年上升2.0个百分点。

  (四)从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看,有36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占总量的13.4%;101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占总量的37.5%;83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占总量的30.9%;49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占总量的18.2%。其中,织物蒸汽机不合格发现率最高,为65.8%。

  表1 2016年至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表

抽查时间

抽查产品总数(种)

0%

10%及以下

10%20%之间

20%及以上

2016

176

11

98

53

14

2017

163

21

74

46

22

2018

269

36

101

83

49

  二、区域质量状况分析

  (一)抽查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东省抽查产品批次数最多,占抽查产品总数的18.0%,其次是浙江(17.5%)、江苏(11.0%)、山东(8.2%)等省份。

  表2 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各省(区、市)抽查情况表

序号

地区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数(批次)

不合格产品数(批次)

不合格发现率(%

1

北京市

347

462

36

7.8

2

天津市

273

315

31

9.8

3

河北省

1295

1848

163

8.8

4

山西省

229

333

44

13.2

5

内蒙古自治区

138

193

15

7.8

6

辽宁省

586

797

55

6.9

7

吉林省

133

169

10

5.9

8

黑龙江省

115

141

9

6.4

9

上海市

891

1170

137

11.7

10

江苏省

2246

3165

255

8.1

11

浙江省

3654

5038

560

11.1

12

安徽省

592

868

86

9.9

13

福建省

781

1060

104

9.8

14

江西省

309

486

55

11.3

15

山东省

1676

2368

211

8.9

16

河南省

657

835

100

12

17

湖北省

475

588

55

9.4

18

湖南省

442

532

71

13.3

19

广东省

4212

5190

651

12.5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61

316

32

10.1

21

海南省

27

37

3

8.1

22

重庆市

284

341

25

7.3

23

四川省

713

990

96

9.7

24

贵州省

154

196

20

10.2

25

云南省

267

378

26

6.9

26

西藏自治区

2

2

0

-

27

陕西省

308

431

42

9.7

28

甘肃省

136

186

21

11.3

29

青海省

9

9

3

33.3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5

77

4

5.2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7

250

32

12.8

  注: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按照所在区域进行了合并。

  (二)从区域情况看,东部地区抽查产品数为21450批次,占全国抽查产品总数的74.6%;中部地区抽查产品数为3952批次,占全国抽查产品总数的13.7%;西部地区抽查产品数为3369批次,占全国抽查产品总数的11.7%。东部地区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3%,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9%,上升3.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9.4%,上升2.1个百分点。

  三、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全年抽查34种3142家企业生产的330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6.6%,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皮凉鞋、毛针织品、笔、童车、玩具、冲锋衣、衬衫、针织内衣、毛绒布制玩具、电动童车等10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羽绒服装、被子枕头、床上用品、羊绒针织衫、摩托车乘员头盔、旅游鞋、轮滑鞋、学生用品、毛巾、休闲服装、泳衣、背提包等12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电动跑步机、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运动头盔、西服大衣、袜子、童鞋、皮鞋、室外健身器材、皮革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动感单车、旅行箱包等12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二)电子电器。全年抽查50种2025家企业生产的2169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5.9%,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加工机械(榨汁机、原汁机)、笔记本电脑、微波炉、安全隔离网闸、打印机等5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电热水壶、LED照明产品、快热式电热水器、固定式通用灯具、电热暖手器、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吸尘器、投影机、LED控制装置、电动平衡车、机顶盒等12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可移式通用灯具、厨房机械、电风扇、电火锅、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储水式电热水器、电饼铛、自动电饭锅、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移动电话、除湿机、电源适配器、吸油烟机、路由器、电热毯、电冰箱、食具消毒柜、热泵热水机(器)、室内加热器、电压力锅等20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有源音箱、家用电动洗衣机、彩色电视机、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豆浆机、碎纸机、按摩器具、空气净化器、液晶显示器、电磁灶、电吹风、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织物蒸汽机等13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三)轻工产品。全年抽查28种2589家企业生产的300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1.9%,比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其中,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和日用香精香料不合格发现率为0%;卫生纸、纸尿裤、家用清洁剂、湿巾、办公椅、沙发、洗手液、牙刷、眼镜镜片、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烟花爆竹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瓦楞纸箱、自行车、棕纤维弹性床垫、燃气采暖热水炉、太阳镜、纸巾纸、眼镜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眼镜、老视成镜等11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儿童家具、家用燃气灶、单臂操作助行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4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四)农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17种3000家企业生产的3343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8.0%,比上年上升2.8个百分点。其中,碾米机、旋耕机、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稻麦联合收割机、棉花加工机械等6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磷肥、通用小型汽油机、植物保护机械、机动脱粒机、泵、农用薄膜、氮肥、饲料加工机械等8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复混肥料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滴灌带、单缸柴油机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五)机械及安防产品。全年抽查42种2045家企业生产的2203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8.6%,比上年上升4.3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内饰材料、汽车轮胎、钻井悬吊工具、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汽车传动带、横机、抽油泵、抽油机等8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抽油设备、抽油杆及其接箍、机动车辆制动液、岩土工程仪器、膜式燃气表、木工机床、水表、汽车安全带、磨床、人民币鉴别仪、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水文仪器、发动机润滑油、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铣床钻床、制动软管、电能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等19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防爆电机、安全带、安全网、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摩托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安全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8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电子计价秤、锁具、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电子门锁、日常防护型口罩、防爆灯具等7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六)电工及材料。全年抽查38种4782家企业生产的5945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9.1%,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轧辊、电力整流器、电力线阻波器等3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电线组件、铜及铜合金管材、输电线路铁塔、电力金具、不锈钢钢管、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非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永磁直流电动机、钢丝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墙壁开关)、高强度紧固件、原电池、阻燃输送带等14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隔离开关、橡胶制品、蓄电池、电弧焊机、光伏并网逆变器、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器具开关、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配电板、电力变压器、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砂轮、橡胶密封制品等16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三相异步电动机、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步进电动机、阀门、非金属密封板等5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七)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全年抽查36种6055家企业生产的6505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9.2%,比上年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实木复合地板不合格发现率为0%;热轧光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建筑用密封胶、热轧带肋钢筋、水泥、输水管、卫生洁具软管、智能坐便器、纸面石膏板、铝合金建筑型材、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溶剂型木器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陶瓷片密封水嘴、卫浴家具、壁纸、陶瓷砖等17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聚乙烯(PE)管材、卫生陶瓷(洗面器)、建筑防水卷材、土工合成材料、地坪涂料、建筑用外墙涂料、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采暖散热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陶瓷坐便器、淋浴用花洒、建筑用钢化玻璃等14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防盗安全门、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冷轧带肋钢筋等4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八)食品相关产品。全年抽查24种2218家企业生产的230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4.4%,比上年上升1.0个百分点。其中,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塑料瓶盖、不锈钢餐厨具、塑料杯、婴幼儿用塑料奶瓶、食品接触用金属罐、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食品接触用金属盖、塑料菜板、压力锅、不锈钢真空杯等11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玻璃酒瓶、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铝及铝合金不粘锅、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玻璃食品瓶罐、密胺塑料餐具等10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及以下;纸杯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商用电蒸煮食品加工设备、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0%及以上。

  四、跟踪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2018年跟踪抽查111种产品,其中44种产品不合格发现率有所下降,平均下降7.9个百分点。不合格发现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轮滑鞋,下降44.0个百分点;不合格发现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冷轧带肋钢筋,上升37.0个百分点。

  (二)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619家前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有511家企业产品跟踪抽查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82.6%;有108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17.4%。

  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相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继续强化重点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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