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年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情况通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427家企业生产的469批次家具,涉及木制家具、沙发、棕纤维弹性床垫、家用双层床等4种产品,发现94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20.0%。对4种产品的93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42个,占检验项目总数的45.2%。在抽查发现的9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63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67.0%。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7家,其中有20家企业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另7家企业产品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木制家具抽查不合格率为12.3%。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5个省(市)162家企业生产的187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3%,较上次抽查下降27.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7%、40.0%、12.3%。
图1 木制家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6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工要求、结构安全性、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力学性能(柜类强度)、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其中,结构安全性、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为安全项目。
发现3批次产品结构安全性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抽屉无防脱落装置。3批次产品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时可能发生倾翻,存在跌落、砸伤、碰伤的安全隐患。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质量差的人造板。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3批次、53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2%、11.3%、23.5%。
(二)沙发抽查不合格率为5.3%。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1个省(区、市)134家企业生产的151批次产品,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3%,较上次抽查下降6.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5%、12.0%、5.3%。
图2 沙发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沙发的产品用料、加工,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性能等5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用料、加工,力学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不合理,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江苏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9批次、3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8%、9.7%。
(三)棕纤维弹性床垫抽查不合格率为13.6%。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3个省(区、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6%,较上次抽查下降14.8个百分点。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1%、28.4%、13.6%。
图3 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棕纤维弹性床垫的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卫生要求、抗引燃特性、耐久性要求等5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耐久性要求、抗引燃特性,其中抗引燃特性为安全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5批次、13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7.7%、16.7%。
(四)家用双层床抽查不合格率为83.1%。本次抽查9个省(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发现5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3.1 %。
本次抽查重点对家用双层床的上层床安全栏板、儿童用双层床间隙要求、床铺面、梯子、框架和紧固件的强度、稳定性、上层床和下层床的紧固件、用户指南、标志、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等11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安全项目,涉及床铺面、上层床安全栏板、梯子、儿童用双层床间隙要求、稳定性、用户指南、标志、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等。
发现48批次产品床铺面项目、47批次产品上层床安全栏板项目、34批次产品梯子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准确,产品设计、结构、工艺存在缺陷。安全栏板的中断长度过大,可能出现跌落伤害,过小可能造成使用不便。上层床安全栏板、梯子、床铺面等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肢体或手指夹伤。上铺面与下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过小,会造成使用不便,容易磕伤。
发现15批次产品标志项目、14批次产品用户指南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不熟悉国家标准要求,减少了生产工序,导致产品用户指南中缺少必要的警示信息或床体上未标注永久性刻度线,容易造成使用不当导致发生意外伤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4批次、12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3.3%、83.3%、100%。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依法严肃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等家用双层床生产企业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
2022年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情况通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427家企业生产的469批次家具,涉及木制家具、沙发、棕纤维弹性床垫、家用双层床等4种产品,发现94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20.0%。对4种产品的93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42个,占检验项目总数的45.2%。在抽查发现的9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63批次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67.0%。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7家,其中有20家企业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另7家企业产品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木制家具抽查不合格率为12.3%。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5个省(市)162家企业生产的187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3%,较上次抽查下降27.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7%、40.0%、12.3%。
图1 木制家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6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工要求、结构安全性、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力学性能(柜类强度)、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其中,结构安全性、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为安全项目。
发现3批次产品结构安全性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抽屉无防脱落装置。3批次产品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时可能发生倾翻,存在跌落、砸伤、碰伤的安全隐患。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使用质量差的人造板。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3批次、53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2%、11.3%、23.5%。
(二)沙发抽查不合格率为5.3%。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1个省(区、市)134家企业生产的151批次产品,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3%,较上次抽查下降6.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5%、12.0%、5.3%。
图2 沙发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沙发的产品用料、加工,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性能等5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用料、加工,力学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不合理,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江苏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9批次、3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8%、9.7%。
(三)棕纤维弹性床垫抽查不合格率为13.6%。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13个省(区、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6%,较上次抽查下降14.8个百分点。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1%、28.4%、13.6%。
图3 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棕纤维弹性床垫的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卫生要求、抗引燃特性、耐久性要求等5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耐久性要求、抗引燃特性,其中抗引燃特性为安全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5批次、13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7.7%、16.7%。
(四)家用双层床抽查不合格率为83.1%。本次抽查9个省(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发现5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3.1 %。
本次抽查重点对家用双层床的上层床安全栏板、儿童用双层床间隙要求、床铺面、梯子、框架和紧固件的强度、稳定性、上层床和下层床的紧固件、用户指南、标志、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等11类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安全项目,涉及床铺面、上层床安全栏板、梯子、儿童用双层床间隙要求、稳定性、用户指南、标志、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等。
发现48批次产品床铺面项目、47批次产品上层床安全栏板项目、34批次产品梯子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准确,产品设计、结构、工艺存在缺陷。安全栏板的中断长度过大,可能出现跌落伤害,过小可能造成使用不便。上层床安全栏板、梯子、床铺面等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肢体或手指夹伤。上铺面与下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过小,会造成使用不便,容易磕伤。
发现15批次产品标志项目、14批次产品用户指南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不熟悉国家标准要求,减少了生产工序,导致产品用户指南中缺少必要的警示信息或床体上未标注永久性刻度线,容易造成使用不当导致发生意外伤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4批次、12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3.3%、83.3%、100%。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依法严肃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等家用双层床生产企业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
-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情况通报(2024-07-2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06-29)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05-09)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第2期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2024-05-0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