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烟花爆竹抽检不合格率超25%
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烟花爆竹等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调查显示,国家质检总局又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抽检不合格率为25.36%。
公告显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又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和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内加热器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外,烟花爆竹共抽查了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4家企业生产的31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6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引火线、发射筒壁厚、燃放性能等。另有2家企业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内蒙古敖汉旗安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蒲城县虹桥花炮有限公司。
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烟花爆竹等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调查显示,国家质检总局又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抽检不合格率为25.36%。
公告显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又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和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内加热器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外,烟花爆竹共抽查了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4家企业生产的31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6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引火线、发射筒壁厚、燃放性能等。另有2家企业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内蒙古敖汉旗安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蒲城县虹桥花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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