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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局二〇〇六年一季度化肥质量监测抽查情况通报

2006年04月03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caic.gov.cn/spaqyj/200909/t20090925_40454.html

  为加强春耕期间肥料质量监管,一季度,省工商局组织对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遂宁、南充、宜宾、泸州、乐山、资阳、眉山市等11个地区91个经营企业经销的128个批次复混肥料、过磷酸钙、氮肥进行了监测抽查,经检验,合格的78个批次,合格率为61%。不合格的50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9%,其中,氮肥抽查17个批次,均为合格。复混肥料抽查68个批次,合格的49个批次,合格率为72%。过磷酸钙抽查43个批次,合格的12个批次,合格率为28%。抽查结果表明:氮肥因生产工艺较成熟,质量比较稳定。复混肥料总养分、过磷酸钙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够等质量问题突出。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总养分严重不够。复混肥料有11个批次总养分不够,其中,标称宜宾市地丰复合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稻专用肥"、标称四川省宜宾地丰复合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元复合肥"、标称自贡市化学试剂厂生产的"复混肥料"总养分严重不够,被判定为劣质品;二是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够。过磷酸钙有27个批次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够。其中, 有11个批次被判定为劣质品。如:标称四川蓬溪火车站磷肥厂生产的"含有机质过磷酸钙"、标称四川什邡市荣达化建有限责任公司磷肥厂生产的"稀土磷肥"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实测仅为3.5%,不到国家标准规定值(≥12.0%)30%。肥料中,总养分或有效成分不足将严重影响农民施肥效果,造成农作物减产。

  近期,省工商局对抽查中发现的劣质化肥采取了先行控制等措施,有效的阻止了其继续流通。对监测抽查中劣质及不合格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的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以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附内在质量不合格商品名单)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磷肥不合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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