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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农用内燃机质量监测情况

2006年05月31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12315/Show.asp?intSeq=30

  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加强农用生产资料监管,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我局在今年一季度对本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农用内燃机质量进行了监测。

  本次监测依据JB 8890-1999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企业明示质量指标和商品使用说明书,在高新区的5个专业市场的10户销售者处抽取了江苏、山西两省及本市10户生产者的10组样品,经检测合格6组,合格率为60%。

  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燃油消耗率不合格。4组不合格商品均存在油耗超标的情况,最严重的超过标准规定值的45.7%。油耗超标的商品一是在无形中增加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二是增加了能源消耗,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相悖。

  二、油量限定功率或标定功率不合格。有3组商品的功率没有达到生产者明示的质量指标。功率不达标的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使用要求,消费者因此可能使内燃机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甚至是超负荷运转,最终导致内燃机使用寿命缩短。

  三、标志不合格。4组不合格商品均有标志不合格的情况。有的是未标注旋转方向、用途、出厂编号等重要内容;有的是实际功率只有1.6千瓦,虚标功率为2千瓦。不合格的标志误导消费者,使其不能了解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小马拖大车容易导致内燃机损害和安全事故产生。

  四、缠绕不合格。有1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所有外露的旋转零部件和可能对操作人员构成危险的传动机构都必须加装防护装置和设置警示标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商品,有可能缠绕消费者的头发或者衣袖,从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我局对本次监测中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销售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内燃机是一种动力输出机械,是各种类型拖拉机、农业机械等的主要配套动力。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推进,内燃机作为农用生产资料,市场需求逐年增加,为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内燃机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谨慎选择。请在商业信誉好的企业选购质量信誉好的内燃机。

  二、查看获证标志。选择获有生产许可证和推广鉴定证的内燃机,包装箱上应有生产许可证号;内燃机上应贴有推广鉴定证证章。

  三、查看外观。各高温部件应有防烫伤、油箱处应有防火,外露旋转件应有防缠绕警告标记;柴油机起动轴不应外露,汽油机起动处应有回复盘等安全装置。

  四、查看三包凭证。注意三包期限和三包范围,柴油机整机三包期单缸机为9个月,多缸机为一年;二冲程汽油机整机三包期为6个月,四冲程汽油机为1年。

  五、现场试运行。内燃机现场试运行时起动应可靠;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响。

农用内燃机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抽样日期

1

柴油机

重庆市丰伟机电有限公司

常内

ZS1100

2005.7

油量限定功率、燃油消耗率、三包凭证审查、标志

2006.2.22

2

柴油机

黄金玉

常佳

ZS1100

2005.9

燃油消耗率、三包凭证审查、标志

2006.2.22

3

汽油机

重庆星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翼虎

1E43F

2005.7

最大功率、燃油消耗率、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噪声、缠绕危险、标志

2006.2.23

4

汽油机

重庆旭普科技有限公司

东狮

DS152F

2005.1

标定功率、燃油消耗率、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噪声、常温起动、密封性、三包凭证审查、标志

20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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