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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2008年3月12日)

2008年03月12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baic.gov.cn/spaq/spxjmd/200805/t20080528_82292.htm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近期加大食品的检测力度,本周对涉及肉制品、调味品、酱腌菜、蜜饯、干菜、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进行抽检,共抽取样本652个,其中发现7个不合格样本,现予公示。

  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下列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烘炒食品选购小常识:

  烘炒食品又称炒货,是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或烘烤而成的食品。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品牌。应在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具有品牌及QS标志的食品。

  2、看标识。选购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看清炒货标签上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因炒货油脂含量较高,如果保存不当,受高温和高湿度的影响,易造成产品变质。所以在购买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最好是近期生产的食品。同时,检查包装是否有破裂,最好是真空包装或者在包装中有脱氧剂。

  3、产品质量好的炒货食品应具有果蔬籽、果仁、坚果等食品固有的外形、色泽、气味和滋味,口感松脆,不应有霉变、虫蛀现象,不应有酸败、哈喇味、苦味等异味。同时谨慎购买经过夏季或黄梅季度的炒货产品,因为经过高温高湿度环境后,炒货易发生油脂氧化,发霉、变质,产生哈喇味。

  因炒货含油脂量高,含大量热量,所以一次食用量不宜过大,否则容易造成脂肪堆积。少年儿童食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边吃炒货边嘻笑玩闹,容易造成食物卡住气管等意外。

附表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标称样品名称

商标

样品规格

样品生产批次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1

杏仁

/

250克/袋

2007.07.19

围场县兴亨食品厂

苯甲酸

2

第二代浏阳河剁辣椒

湘厨

1800克/桶

20071108

湖南省长沙市湘恒调味食品厂

苯甲酸

3

富民桥香辣脆

/

400克/袋

20071008

常德富民桥食品菜业有限公司

苯甲酸

4

南瓜子

亚中亚

160克/袋

2007.10.12

淮安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5

饼干

霞美

100克/袋

2007.10.16

漯河市美馨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6

白瓜子

三舍

70克/袋

2007.09.26

北京宏锦煌商贸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7

鱼酸菜

奇香阁

200克/袋

2007.11.22

华容县奇香阁酱菜厂

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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