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儿童食品质量监测情况分析
一、监测概况
我局和市消委会于2008年2季度委托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市的主要商场、超市、婴幼儿用品专卖店和个体经营户所经营的婴儿奶粉、含乳饮料、果冻、乳酸菌饮料产品进行了抽检。共计抽检经销企业42个,抽取83家生产企业的25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的共22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1.6%;实物质量合格的共23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4.8%。
从监测的品种来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总体情况比较好,内在质量全部合格;奶粉除极个别单个项目不合格外,总体质量状况还是较好的,较去年同期抽检提高了6.7个百分点;而果冻的质量状况就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食品标签标示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问题,如何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序号
抽检商品
检验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含乳饮料
80
77
96.3
2
婴儿奶粉
120
114
95.0
3
乳酸菌饮料
20
19
95.0
4
果冻
30
19
63.3
合计
250
229
91.6
从抽查的市场类型看,商场、超市所经销商品的合格率较高,一些婴幼儿专卖店等个体经营户略差,但较去年同期相比,个体经营户的合格率提高了58.7%,说明全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后,商家普遍注意查验进货来源,树立起食品生产、经销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的把好了商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口。
抽检市场数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商场
10
82
78
95.1
超市
7
71
70
98.6
食杂店
25
97
81
83.5
合计
42
250
229
91.6
从监测商品的不合格项目看,主要是标签、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项目
标签
理化指标
食品添加剂
净含量
微生物指标
不合格项目数
15
12
7
2
1
占不合格项目比例(%)
40.5
32.4
18.9
5.4
2.7
占商品总批次比例(%)
0.6
4.8
0.3
0.1
0.04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关于标签标示问题
本次抽查的250批次儿童食品中,标签单项合格率为94.0%,有15批次标签不合格,是本次抽查的主要存在问题。按GB 7718标准的规定,产品中添加了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3类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其具体名称,如安赛蜜、糖精钠、柠檬黄、胭脂红、苯甲酸等,但在抽查中发现有10批次商品检出上述食品添加剂而未作标注。
如在GB 19883-2005《果冻》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当果冻产品标注类型是果肉型果冻时,应标示果肉含量,但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商品标注为果肉型果冻但未标示果肉含量,这是不符合GB 19883-2005标准要求的标注。
随着国家对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应根据新修订的标签标准,及时检查标签标识,以满足强制性标签标准的技术要求。
2、关于部分食品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在本次抽查30批次果冻商品中,对其中的可溶性固形物作了检测,发现有8批次可溶性固形物未达标,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可溶性固形物的实测值远远低于标准值要求,标准要求大于等于15.0%,但实测最低含量只有1.73%,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可反映其产品含糖量的多少,由此可以推断此商品中基本不含糖,而是添加了甜味剂,并且所添加的甜味剂均有超标现象。
3、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
本次抽查的250批次食品中,除奶粉产品不检食品添加剂外,其余3大类130批次食品分别检验了其中甜味剂、防腐剂和着色剂,发现有10批次存在有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上述3类食品添加剂的情况,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性标准,其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在此标准范围内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但超范围或超标使用都是标准所不允许的。例如果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甜味剂糖精钠和防腐剂苯甲酸,但实测发现各有3批次和2批次果冻超范围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另有5批次果冻超标使用甜蜜素,标准规定甜蜜素使用量小于等于0.65g/kg,实测产品最高含量达到1.15g/kg。企业应深入了解该标准的要求,严格组织生产,才能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婴儿奶粉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就是看奶粉包装物。商品包装物印刷的图案、文字应清晰,文字说明中有关商品和生产企业的信息标注齐全;然后是看产品说明,无论是罐装奶粉或袋装奶粉,其包装上都会有配方、执行标准、适用对象、食用方法等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查”:就是查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一般罐装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分别标示在罐体或罐底上,袋装奶粉则分别标示在袋的侧面或封口处,消费者据此可以判断该商品是否在安全食用期内。
“三压”:就是挤压一下奶粉的包装,看是否漏气。由于包装材料的差别,罐装奶粉密封性能较好,能有效遏制各种细菌生长,而袋装奶粉阻气性能较差。在选购袋装奶粉时,双手挤压一下,如果漏气、漏粉或袋内根本没气,说明该袋奶粉已潜伏质量问题,不要购买。
“四摇(捏)”:就是通过摇(捏),检查奶粉中是否有块状物。一般可通过罐装奶粉上盖的透明胶片观察罐内奶粉,摇动罐体观察,奶粉中若有结块,则证明有质量问题。袋装奶粉的鉴别方法是用手去触捏,如手感松软平滑且有流动感,则为合格商品。
消费者购买乳酸菌饮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与含乳饮料混淆。消费者可从配料表中判别。乳酸菌饮料的配料表中会标明有乳酸杆菌,如配料表中无乳酸杆菌或标明含有乳酸,则不是乳酸菌饮料。
2、乳酸菌饮料分活性和非活性两种,消费者可从标签的说明中分辨。活性乳酸菌未经高温灭菌,一般需在2-8 ℃条件下冷藏;非活性乳酸菌饮料不需冷藏,常温保存。有的非活性乳酸菌饮料会在标签上说明发酵后经高温灭菌。
3、买活性乳酸菌饮料应注意商品保存条件。如商场中无冷藏条件或商品保存条件不符合标签规定,商品质量无保障。
4、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商品。乳酸菌随着时间的延长,它的活性会降低,直至乳酸菌死亡。这样,营养效果就差。
5、购买活性乳酸菌饮料应注意,如发现包装涨袋、胖听或饮料结块,有异味等现象,说明该饮料已变质,不能再食用。
消费者购买果冻时,注意以下几点: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果冻。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商品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
2、在选购时,尽量避免选购色彩太艳的果冻。色彩漂亮的商品往往含有人工合成的着色剂。此外,要查看配料中是否添加了防腐剂和甜味剂。防腐剂和甜味剂属于人工合成的添加剂,食用过多对孩子的身体有害。
3、食用前,应先观察果冻,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有正常的色泽、具有与其品种相一致的风味、无异味。凝胶果冻在脱离包装后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组织柔软适中,富有弹性,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可吸果冻组织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果冻中添加的果肉或其他食用固体原料应有正常的组织形态。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一、监测概况
我局和市消委会于2008年2季度委托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市的主要商场、超市、婴幼儿用品专卖店和个体经营户所经营的婴儿奶粉、含乳饮料、果冻、乳酸菌饮料产品进行了抽检。共计抽检经销企业42个,抽取83家生产企业的25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的共22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1.6%;实物质量合格的共23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4.8%。
从监测的品种来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总体情况比较好,内在质量全部合格;奶粉除极个别单个项目不合格外,总体质量状况还是较好的,较去年同期抽检提高了6.7个百分点;而果冻的质量状况就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食品标签标示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问题,如何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序号 | 抽检商品 |
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1 |
含乳饮料 |
80 |
77 |
96.3 |
2 |
婴儿奶粉 |
120 |
114 |
95.0 |
3 |
乳酸菌饮料 |
20 |
19 |
95.0 |
4 |
果冻 |
30 |
19 |
63.3 |
合计 |
250 |
229 |
91.6 |
从抽查的市场类型看,商场、超市所经销商品的合格率较高,一些婴幼儿专卖店等个体经营户略差,但较去年同期相比,个体经营户的合格率提高了58.7%,说明全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后,商家普遍注意查验进货来源,树立起食品生产、经销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的把好了商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口。
抽检市场数 | 抽检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
商场 |
10 |
82 |
78 |
95.1 |
超市 |
7 |
71 |
70 |
98.6 |
食杂店 |
25 |
97 |
81 |
83.5 |
合计 |
42 |
250 |
229 |
91.6 |
从监测商品的不合格项目看,主要是标签、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项目 | 标签 |
理化指标 |
食品添加剂 |
净含量 |
微生物指标 |
不合格项目数 |
15 |
12 |
7 |
2 |
1 |
占不合格项目比例(%) |
40.5 |
32.4 |
18.9 |
5.4 |
2.7 |
占商品总批次比例(%) |
0.6 |
4.8 |
0.3 |
0.1 |
0.04 |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关于标签标示问题
本次抽查的250批次儿童食品中,标签单项合格率为94.0%,有15批次标签不合格,是本次抽查的主要存在问题。按GB 7718标准的规定,产品中添加了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3类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其具体名称,如安赛蜜、糖精钠、柠檬黄、胭脂红、苯甲酸等,但在抽查中发现有10批次商品检出上述食品添加剂而未作标注。
如在GB 19883-2005《果冻》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当果冻产品标注类型是果肉型果冻时,应标示果肉含量,但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商品标注为果肉型果冻但未标示果肉含量,这是不符合GB 19883-2005标准要求的标注。
随着国家对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应根据新修订的标签标准,及时检查标签标识,以满足强制性标签标准的技术要求。
2、关于部分食品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在本次抽查30批次果冻商品中,对其中的可溶性固形物作了检测,发现有8批次可溶性固形物未达标,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可溶性固形物的实测值远远低于标准值要求,标准要求大于等于15.0%,但实测最低含量只有1.73%,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可反映其产品含糖量的多少,由此可以推断此商品中基本不含糖,而是添加了甜味剂,并且所添加的甜味剂均有超标现象。
3、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
本次抽查的250批次食品中,除奶粉产品不检食品添加剂外,其余3大类130批次食品分别检验了其中甜味剂、防腐剂和着色剂,发现有10批次存在有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上述3类食品添加剂的情况,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性标准,其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在此标准范围内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但超范围或超标使用都是标准所不允许的。例如果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甜味剂糖精钠和防腐剂苯甲酸,但实测发现各有3批次和2批次果冻超范围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另有5批次果冻超标使用甜蜜素,标准规定甜蜜素使用量小于等于0.65g/kg,实测产品最高含量达到1.15g/kg。企业应深入了解该标准的要求,严格组织生产,才能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婴儿奶粉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就是看奶粉包装物。商品包装物印刷的图案、文字应清晰,文字说明中有关商品和生产企业的信息标注齐全;然后是看产品说明,无论是罐装奶粉或袋装奶粉,其包装上都会有配方、执行标准、适用对象、食用方法等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查”:就是查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一般罐装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分别标示在罐体或罐底上,袋装奶粉则分别标示在袋的侧面或封口处,消费者据此可以判断该商品是否在安全食用期内。
“三压”:就是挤压一下奶粉的包装,看是否漏气。由于包装材料的差别,罐装奶粉密封性能较好,能有效遏制各种细菌生长,而袋装奶粉阻气性能较差。在选购袋装奶粉时,双手挤压一下,如果漏气、漏粉或袋内根本没气,说明该袋奶粉已潜伏质量问题,不要购买。
“四摇(捏)”:就是通过摇(捏),检查奶粉中是否有块状物。一般可通过罐装奶粉上盖的透明胶片观察罐内奶粉,摇动罐体观察,奶粉中若有结块,则证明有质量问题。袋装奶粉的鉴别方法是用手去触捏,如手感松软平滑且有流动感,则为合格商品。
消费者购买乳酸菌饮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与含乳饮料混淆。消费者可从配料表中判别。乳酸菌饮料的配料表中会标明有乳酸杆菌,如配料表中无乳酸杆菌或标明含有乳酸,则不是乳酸菌饮料。
2、乳酸菌饮料分活性和非活性两种,消费者可从标签的说明中分辨。活性乳酸菌未经高温灭菌,一般需在2-8 ℃条件下冷藏;非活性乳酸菌饮料不需冷藏,常温保存。有的非活性乳酸菌饮料会在标签上说明发酵后经高温灭菌。
3、买活性乳酸菌饮料应注意商品保存条件。如商场中无冷藏条件或商品保存条件不符合标签规定,商品质量无保障。
4、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商品。乳酸菌随着时间的延长,它的活性会降低,直至乳酸菌死亡。这样,营养效果就差。
5、购买活性乳酸菌饮料应注意,如发现包装涨袋、胖听或饮料结块,有异味等现象,说明该饮料已变质,不能再食用。
消费者购买果冻时,注意以下几点: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果冻。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商品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
2、在选购时,尽量避免选购色彩太艳的果冻。色彩漂亮的商品往往含有人工合成的着色剂。此外,要查看配料中是否添加了防腐剂和甜味剂。防腐剂和甜味剂属于人工合成的添加剂,食用过多对孩子的身体有害。
3、食用前,应先观察果冻,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有正常的色泽、具有与其品种相一致的风味、无异味。凝胶果冻在脱离包装后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组织柔软适中,富有弹性,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可吸果冻组织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果冻中添加的果肉或其他食用固体原料应有正常的组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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