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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局2009年3季度木地板商品质量监测结果通报

2009年11月16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caic.gov.cn/spaqyj/200911/t20091118_48690.html

  三季度,省工商局组织对成都、德阳、绵阳、广元、泸州、雅安等地47家经营企业销售的80个批次木地板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经检验,合格70个批次,合格率为87.5%;不合格10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2.5%。其中:监测强化木地板58个批次,合格49个批次,合格率为83.1%;监测实木地板22个批次,全部合格。

  存在的主要问题:1、甲醛释放量超标。甲醛对人体黏膜,特别是呼吸系统具有强刺激性,危害人体健康。个别批次超标严如:标称“上海森超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长城”牌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8.5mg/L,而国家标准规定≤1.5mg/L,超标达5倍多。2、生产耐磨不合格。表面耐磨性能是强化木地板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性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寿命和装饰效果,部分企业涉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标称“高唐天和地板厂”生产的 “爱得利”牌强化木地板,实测生产耐磨仅为200转,而国家标准规定强化木地板表面指标为4000转。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商品经销企业进行查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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