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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日化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2009年11月2日)

2009年11月02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hd315.gov.cn/xbwq/spzljcgs/200911/t20091102_316312.htm

  近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北京市理化中心、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市场上销售的家庭用卫生杀虫用品、日化用品进行监测,对现将情况公布如下:

  一、日化用品类

  本次抽检的日化用品包括牙膏、香皂、洗衣皂、洗衣粉、沐浴液、洗发液、护发素、头发焗油膏、护手霜、洗手液、眼霜、润肤露等。

  1、牙膏的检测项目是净含量、包装外观要求、膏体、PH、稳定性、过硬颗粒、可溶性氟或游离氟量、总氟量、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含量、砷含量。经检测,全部合格。

  2、香皂的检测项目是:包装外观、皂体外观、净含量、气味、干钠皂、总有效物含量、水分和挥发物、总游离碱、游离苛性碱、氯化物等。经检测,全部合格。

  3、护发素的检测项目是:净含量、外观、色泽、香气、耐热、耐寒、PH、总固体、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铅、汞、砷。经检测,全部合格。

  4、润肤乳液的检测项目是:净含量、色泽、香气、结构、PH、耐热、耐寒、离心考验。经检测,全部合格。

  5、润肤膏霜的检测项目是:净含量、外观、香气、耐热、耐寒、PH、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铅、汞、砷。经检测,全部合格。

  6、洗发液的检测项目是:净含量、外观、色泽、香气、耐热、耐寒、PH、泡沫、有效物、活性物含量、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铅、汞、砷等。经检测发现有2种商品的有效物含量不合格。

  根据QB/T 1974-2004 《洗发液(膏)》的要求,有效物含量应达到成人产品≥10.0%,儿童产品≥8.0%的要求,有效物即表面活性物,是洗发液的主要指标,活性物加入的越多,去污作用就越强。

  7、沐浴液的检测项目是: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PH、甲醇、砷、总金属、汞、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包装要求。经检测发现有8种商品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同样,总活性物含量含量越高,清洁去污效果越好,含量不足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

  二、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本次抽检的主要是电热(片、液体)蚊香、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检验项目主要是:用药要求、外观、感官和尺寸、密闭性、自由跌落、耗量、药效、药液净含量、有效成分含量、热贮稳定性、电加热器工作温度(辐射温度)及偏差、电压波动特性、电加热器上标志、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等。经检验发现3种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

  1、电热液体蚊香的电加热器工作温度(辐射温度)及偏差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电热液体蚊香电加热器的工作温度由企业自定,但是必须在包装上明示。此次发现1种商品电加热器的工作温度未按标准明示。明示电加热器的工作温度,可以让消费者更多的了解商品的性能,更好的使用商品,造成该项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不够重视或对标准的理解不深刻。

  2、电热液体蚊香药液净含量、耗量不合格。标准规定药液净含量不得低于标准明示。此次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明示45ml,实测只有40 ml;标准规定药液按生产厂家明示时间试验后,应保证仍有药液可供挥发,该商品明示300h,但由于商品净含量不够,药液在253h挥发完,商品净含量、耗量与商品明示不符。

  3、杀虫气雾剂商品净含量、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明示为600ml的高效杀虫剂。按照标准规定净含量偏差为15ml,但实测值为469 ml;同时,该商品明示有效成分含量中胺菊酯不低于0.9%、氯菊酯不低于0.5%,实测值分别为0.13%、0.04%。

  三、樟脑

  樟脑被广泛地用在衣物防虫防蛀上,是一种天然植物结晶体,能起到杀虫防蛀但是对人是安全的。我局接到举报说市场上可能有萘成分衣物防蛀剂后,迅速对市场上销售的多品牌衣物防虫剂进行监测。检测项目主要就是否含萘。经检测发现3种商品有萘含量。

  萘是一种具有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它可通过人的呼吸道被吸入,也可经皮肤、粘膜、消化道吸收。萘进入人体后,会直接作用于细胞,使之破裂而发生急性溶血现象,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1993年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已颁发了《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关于停止生产和销售萘丸提倡使用樟脑制品的通知》(国经贸调(1993)64号)。

  其中标称广州市熙真日化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昌牌(货号:201 方便型) 特浓樟脑丸(实为衣物防蛀剂),名称虽然叫做特浓樟脑丸,但经过测试,商品无樟脑含量。

  今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实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有效控制,净化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名单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一同刊登。

2009年11月2日

含萘衣物防蛀剂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生产日期或批号
1 纯正防虫丸(实为衣物防蛀剂)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创业日用制品厂 红莲牌 净含量:100克(货号:6015) 含萘 2007-4-8
2 未标注(实为衣物防蛀剂)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创业日用制品厂 百花牌 净含量:90克(货号:6059) 含萘 2007-2
3 特浓樟脑丸(实为衣物防蛀剂) (广东省)广州市熙真日化商贸有限公司 光昌 (货号:201 方便型) 含萘 未标注

家庭杀虫用品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
主要问题
生产日期或批号
1 电热蚊香液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安速 42毫升无味型 电加热器工作温度(辐射温度)及偏差 20090212
2 凯远尅星高效杀虫剂 河北蠡县华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凱遠 600ml 净含量、有效成分含量 未标注
3 电热液体蚊香器\蚊香液 浙江义乌市蓝剑蚊香厂 黑客 45ml 药液净含量、耗量 82009021801

日化用品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生产日期或批号
1 沐浴液 扬州市邗江华士达日化厂 —— 35ml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7月
2 沐浴液 扬州市大王旅游化学用品厂 —— 13g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11月08日
3 爱茜玛蔬果香润肤沐浴露 汕头市太难得实业有限公司授权
汕头市亨利有限公司制造
爱茜玛 400毫升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11月13日
4 沐浴露 佛山市美心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FERRE 75毫升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7月
5 沐浴液 天津市赫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加仑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10月30日
6 沐浴露 扬州恒源日化塑胶有限公司 诗静 10毫升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10月3日
7 洗发液 扬州市大王旅游化学品厂 20毫升 有效物含量不符合QB1974-2004要求 2008年5月12日
8 沐浴液 扬州市大王旅游化学品厂 20毫升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2008年5月12日
9 怡蕊薰衣草香薰舒缓沐浴露 深圳市天际名媛实业有限公司(出品) 深圳市伯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内分装) 怡蕊 1 Kg 总活性物不符合QB1994-2004要求 BH080909
10 洗发液 扬州市邗江杭集清爽日化旅游用品厂 30毫升 有效物含量不符合QB1974-2004要求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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