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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8年室内加热器质量监测合格率86.7%

2009年04月20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12315/Show.asp?intSeq=92

  2008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流通领域室内加热器质量进行了监测。

  本次监测在渝中区、沙坪坝区的11户销售者处抽样检测了浙江、广东、山东、重庆、江苏、上海等6个省、直辖市的19户生产者的30组样品。经委托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合格率仅为86.7%。监测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接地措施和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详见附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本次监测中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室内加热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察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正规产品的标识应有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商标和厂名、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频率、功率。

  二、取暖器的塑料件应光滑,电镀件或涂漆件应无起跑的痕迹,各开关按键应旋转起动自如。

  三、消费者在使用电热取暖器前应注意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不要在取暖器的表面覆盖任何物品,不能将取暖器倒置使用。同时,取暖器应放在不易碰触的地方,如墙角或靠墙处,背面离墙20厘米左右,并远离可燃烧物,取暖器不得直接置于电源插座下面。不要在浴缸、喷头或游泳池的四周使用便携式取暖器。

  四、使用取暖器的房间,应具备一定的保温条件,不应有过大的通风口;使用时不宜敞开门窗,以免热量损失过大。不要让水和其他液体淋在取暖器上,否则会造成电热元件损坏、短路和漏电。

  五、辐射型加热器,如红外反射式取暖器(又称小太阳),通常都带有反射罩,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聚积灰尘和污垢,会影响加热效果。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清除掉反射罩上的污垢,取暖器即可恢复正常工作。

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
商标

规格

标称生产
企业

生产日期
或批号

主要
不合格项目

抽样
日期

备注

浴霸

林正华(渝中区邹容路4号B-10.11号)

德莱宝

FG11A系列

嘉兴市德莱宝电器有限公司

2008-10-1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2008-11-13

取暖器

陈光平(渝中区新华路267号)

卡帝亚

NSB-80

宁波卡蒂亚电器有限公司

/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008-11-13

浴霸

李辉(渝中区新华路298号)

乐华

FG07C

广州乐华小家电有限公司

/

内部布线、接地措施

2008-11-13

远红外线台地取暖器

李辉(渝中区新华路298号)

德龙

NKT-100

慈溪市佳圣电器有限公司

/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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