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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塑料制品质量监测结果(2009年7月3日)

2009年07月03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hd315.gov.cn/xbwq/spzljcgs/200907/t20090703_310483.htm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本市销售的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水瓶、水杯、奶瓶、餐盒、保鲜膜、塑料购物袋(非食品用)等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共有4个样品不合格,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蒸发残渣不合格

蒸发残渣表示各种浸泡液中的溶出物量。回收塑料、一些工业用塑料原料及加工助剂、脱模剂等含有苯、多环芳烃、短链烯烃等多种小分子有害成分,这类有害成分溶解在正己烷浸泡液中,会导致蒸发残渣超标;如果原料中过量添加矿物粉,矿物粉中的部分有害成分会溶于4%乙酸中,从而导致蒸发残渣超标。以上有害成分随食物进入人体身后,因其水溶性差,难以随尿液和汗液排出体外,会蓄积毒性,影响人体健康。

2.脱色试验不合格

有色制品因工艺不当、色母料质量差等原因引起有机颜料溶解于各种浸泡液和冷餐油中,导致脱色试验项目不合格。脱色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导致有机颜料部分溶解在食物中,而这些有机颜料一般都是工业颜料,含有重金属、苯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人体摄入后会影响健康。

3.落镖冲击不合格

本次监测发现有一家企业生产的塑料购物袋商品的落镖冲击项目不合格,有可能是企业生产时所用原料的性能达不到产品标称规定质量的要求,这样的购物袋易破损,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净化首都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7月3日

塑料制品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规格 综合判定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生产日期或货号/批号
1 弹跳水壶 黄岩城区广华塑料厂 广华® 不合格 蒸发残渣(正己烷浸泡液 货号: GH-3315
2 大果汁杯 天津市华兴天立塑业有限公司 Citylong 不合格 脱色试验(正己烷浸泡液) 生产日期: 2007年12月21日
3 塑料购物袋 北京环绿地塑料制品厂 500×(300+70×2)×0.027mm 5kg 不合格 标识、厚度极限偏差、落镖冲击
4 350ml儿童吸管水杯(蓝色) 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受委托制造商:广州市番禺区振兴塑料有限公司 图形商标
350ml 不合格 脱色试验(正己烷浸泡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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