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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2009年3季度流通领域月饼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2009年09月28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gxhd.com.cn/mis/spcj/20090928/171837.shtml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月饼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自治区工商局于2009年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对我区部分市流通领域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经销的月饼进行专项质量监测。现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概况

  本次监测随机抽取了南宁、柳州、钦州三市流通领域22户商家(包括商场、超市、酒店外卖部、生产企业外卖部、食品批零店、饼屋等)经营的30个批次的月饼商品,涉及广西、广东、湖南三省区的生产企业30家,其中广西本地的有27家,占被监测产品的生产企业的90%。

二、监测结果

  (一)监测检验依据和检测项目

  本次监测抽样检验项目及依据为GB 19855-2005《月饼》、《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和国家质监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本次质量监测检验的项目有:净含量、馅料含量、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共14个项目。

  (二)检验结果

  本次共抽样检验30个批次月饼样品,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本次抽查的月饼商品抽检结果满意。

三、检验结果分析

  本次监测月饼所检的项目全部合格,说明自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特别是2005年月饼标准颁布以来,国家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月饼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促进了流通环节月饼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四、消费提示

  尽管本次月饼质量监测结果100%合格,但毕竟只是在三个市随机抽样,不能代表全区城乡流通环节月饼质量的总体水平,因此请消费者在月饼消费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月饼应当到证、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的正规商家中购买。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产品一般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产品质量有保证。

  (二)认真查验月饼外包装标识。要选购外包装标签上有QS标志、有生产厂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配料表内容齐全的月饼。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或厂名厂址标不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料表标注不全的月饼。

  (三)注意索取并保留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以便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凭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进行索赔,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发现制售假冒伪劣月饼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举报,我们将及时依法查处。

附件:广西区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2009年第3季度流通领域月饼商品质量监测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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