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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汽车冷却液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2010年03月03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gs.gov.cn/getPubInfo.action?pi.id=14033

  近期,工商部门对嘉定、闵行等汽配市场部分汽车冷却液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18个批次商品不合格。从监测结果看,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冰点、沸点、密度等。

  一、冰点不合格的有17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94.4%。在冬季使用冰点不合格的商品,容易导致汽车水箱被冻裂。监测发现,在上海黎安汽摩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市闵行区中耕润滑油配件商行销售的标称由无锡市巅峰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效不冻液(型号规格:?25℃ 10?/桶;生产日期或批号:2009年11月16日),标称冰点为?25℃,实测仅为?6.6℃。

  二、沸点不合格的有12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66.7%。使用沸点不合格的产品,会导致汽车水箱“开锅”,降低发动机效率。监测发现,在上海东方汽配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洋淮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无锡新区晓坤润滑油脂厂生产的“亿宝王”牌长效防冻液(型号规格:?25℃ 4?/桶;生产日期或批号:2009/11/18),实测沸点为93℃(标准规定≥106.0℃)。

  三、密度不合格的有8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44.4%。密度指标不合格,说明该商品添加了较多的非乙二醇成分,或者乙二醇加入量不足。本次监测中,在上海东方汽配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洋淮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武汉四福油脂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长诚星龙”牌多效防冻液(型号规格:?25℃ 2KG/桶;生产日期或批号:2009/09/15),密度未达到标准值,该商品实测冰点、沸点也不合格。

  四、泡沫倾向不合格的有1个批次。如果冷却液在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气泡,会严重影响水泵的正常工作,缩短水泵使用寿命。监测中,在上海叶榭汽摩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斌友汽配商店销售的标称由上海雨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众”牌长效不冻液(型号规格:?25℃ 1.5KG/桶;生产日期或批号:09827),该指标不合格。

  另外,在上海东方汽配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兴源汽配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中原油田濮阳金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牌多效防冻液(型号规格:?25℃ 10L/桶;生产日期或批号:2009/11/06),多项指标不合格;在上海黎安汽摩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经营的,上海市闵行区中耕润滑油配件商行销售的4个批次冷却液均不合格,其中3个批次多项指标不合格。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督促经营者整改。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汽车冷却液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优质冷却液颜色醒目、清亮透明、无异味。不同厂家、不同品牌的冷却液混合后有可能产生化学反应,防垢、防腐功能失效,不可混合使用。

  二、冷却液中的防腐添加剂亚硝酸盐具有致癌性,对肝脏有害,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水清洗,废液不能乱倒,以免污染环境。

附件:上海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汽车冷却液商品质量监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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