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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9年烟花爆竹质量监测情况

2010年03月08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12315/Show.asp?intSeq=118

  2009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进行了监测。

  本次监测在黔江区、南岸区、渝北区、长寿区、永川区、潼南县、大足县、武隆县、云阳县、石柱县的10户销售者处抽样检测了重庆、湖南、四川等地的17户生产者的产品。经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有3组样品不合格。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详见附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本次监测中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保管烟花爆竹时,可考虑以下几点:

  一、看产品的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烟花爆竹按照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级。A级产品是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或有证燃放;B级和C级产品适应于室外相对大的开放空间燃放;D级产品适应于近距离燃放。消费者一般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相对较低的B、C、D级产品。

  二、看产品的种类。烟花爆竹以其结构和运动形式,分为小礼花类、组合烟花类、升空类、喷花类、造型玩具类等烟花类产品和鞭炮、双响炮、黑药炮、闪光炮等爆竹类产品。消费者应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安全引线等产品,不宜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三、注意产品的外观和标识标志。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产品标识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四、妥善保存。建议家庭储存烟花爆竹时,应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禁止靠近火源、避免放在潮湿的地方和被雨淋。

  附件:2009年烟花爆竹质量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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