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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汽车配件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

2010年09月25日 16:15 信息来源:http://www.hd315.gov.cn/xbwq/spzljcgs/201009/t20100925_360911.htm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委托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对北京市场销售的机动车制动液、汽车安全玻璃进行监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动车制动液

  本次机动车制动液检测项目主要是:外观、平衡回流沸点、-40℃运动粘度、蒸发性能、pH值、腐蚀性、橡胶相容性、湿平衡回流沸点、100℃运动粘度、低温流动性和外观、高温稳定性、化学稳定性、容水性、液体相容性、抗氧化性。

  本次监测的机动车制动液商品不合格主要问题:

  1.平衡回流沸点低

  制动液产品平衡回流沸点是其质量指标中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在车辆行驶时,制动系统工作所产生的热量会使制动液的温度升高,如果平衡回流沸点过低,未达到标准要求,那么制动液吸热后在较低的温度时就会在制动系统内沸腾,产生气阻现象,导致制动系统的可靠性降低,甚至容易造成制动失灵,对驾乘人员及道路交通安全将构成严重的威胁。

  2.-40℃运动粘度高

  除平衡回流沸点项目外,另一重要指标就是-40℃运动粘度。由于制动液是制动系统中传递制动力的功能性液体,因而就要求其在低温环境下粘度不能过高,更不能凝固或结晶,否则会影响制动力的传递。在冬季气温较低时,如果制动液的低温运动粘度过高,会造成制动迟缓,如果凝固或结晶则会造成制动失灵,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二、汽车安全玻璃

  本次汽车安全玻璃检测项目主要是:可见光透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耐热性、耐辐照性。本次监测主要不合格项是碎片状态。

  碎片状态是钢化玻璃重要的指标之一,汽车风窗以外玻璃以钢化玻璃居多,钢化玻璃一旦破碎,其碎片应呈均匀细小颗粒状,以保证其对人体的伤害降到最低。GB9656-2003《汽车安全玻璃》标准中对钢化玻璃的碎片数量、碎片面积以及碎片形状都有规定,如在任一50mm×50mm的正方形内,碎片数不少于40块,但不多于400块。若厚度不大于3.5mm,则碎片数在40块以上,450块以下;不允许有超过3cm2的碎片,长条碎片的长度不超过75cm,且端部不是刀刃状等等。在此次抽查的汽车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中,有一组样品碎片状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表现是有3片钢化玻璃最小碎片数都为6,小于标准40的要求;大于3cm2的碎片分别有46块和43块,这在标准规定里是不允许有的。这种大面积碎片的产生是由于钢化过程中工艺控制不恰当造成的,在发生事故时,这种不合格的钢化玻璃破碎后产生的碎片极易造成乘客的人身伤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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