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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手提式灭火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2011年1月10日)

2011年01月10日 11:19 信息来源:http://www.hd315.gov.cn/xbwq/spzljcgs/201101/t20110110_373635.htm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手提式灭火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剂含量不合格。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剂含量不达标,将导致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下降,极易造成灭火器器头堵塞,从而导致灭火器喷射性能降低,达不到消灭初期火灾的效果。

  2、喷射性能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将导致使用灭火器时因无法使灭火器到达着火点位置,或者喷射时间短,难以有效控制火情。

附:手提式灭火器不合格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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