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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流通领域儿童玩具质量监测情况

2011年06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sgs.gov.cn/getPubInfo.action?pi.id=15346

  “六一”国际儿童节临近,市场上各种类型的儿童玩具琳琅满目,为加强对节日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部分超市、商场、综合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22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电动玩具类8个批次、毛绒玩具类7个批次、静态益智玩具类7个批次。监测结果显示,一是商场、超市销售的儿童玩具质量明显优于综合市场;二是电动玩具类、静态益智玩具类儿童玩具的质量优于毛绒玩具。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尖端,有2个批次。玩具存在锐利尖端、边缘或跌落时产生碎片,都可能对儿童造成潜在的伤害危险。监测发现,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曲阳店销售的标称由汕头市澄海区益通塑料制品厂生产的“得意小子”牌“智能变形玩具”(型号规格:6608)有尖端,产品缺陷比较严重,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只考虑了外观,没有考虑到安全性能。另外,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船厂店销售的标称由广东飞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飞轮跑跑卡丁车(万向车)”(型号规格:FW028),经跌落测试后产生锐利尖端。

二是存在小零件,有3个批次。玩具中存在小零件,一旦被儿童误入口中,极可能造成窒息等危及儿童生命安全的事故。国家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设置小零件测试,同时标准规定,3岁至6岁儿童玩具,必需在玩具上贴有警示标志:“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监测发现,3个批次小零件测试不合格,而且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如上海诚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长沙长亿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长毛绒玩具糖糖兔”(型号规格:2 # 6寸)、上海霓虹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枪”、上海麦珂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ANIMAL PUZZLE”,被判定为不合格。

三是包装塑料袋和薄膜不合格,有3个批次。国家玩具安全标准对包装塑料袋和薄膜有具体要求,厚度应在0.036mm 至0.038mm。塑料袋和薄膜太薄,一旦幼童贴在脸上堵住口鼻,可能造成呼吸困难,发生窒息伤亡的安全事故。监测发现,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分店销售的标称由佛山市南海天衡儿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淑女熊”(型号规格:56?612 HB),塑料袋厚度只有0.016mm,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是标识不规范,有20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的90.9%,其中,9个批次无标称生产企业。部分儿童玩具的使用说明和标识要求未按国家安全标准实施,有的或无标识或用全外文标识,有的标识不完整,缺少品名、执行标准等重要内容,有的“警告”字体和警告语未按强制性规定分别使用四号或五号黑体字。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儿童玩具时要注意:

一、选购毛绒玩具时,先看外观是否清洁,毛绒整齐不掉毛,缝制牢固不脱线、不跳针,眼睛、鼻子等小零件装配牢固不松动;再看毛绒填充物是否均匀、对称,造型丰满可爱。

二、选购电动玩具时,先查外观,有否锐利尖端、锐边、毛刺,突出物保护件是否容易拉脱,材料是否新料、坚固耐跌落;再看玩具使用说明中安全使用方法是否清楚,按步骤装电池操作是否能正常使用,有无异常声音;最后看玩具的使用说明中所用电池情况,查看电池安装处,电池正负极标志是否清晰。

附件:上海市工商局2011年2季度流通领域儿童玩具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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