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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小家电类)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2011年06月24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hljaic.gov.cn/notice/5bb6fe75-d153-4fa2-a6cf-9cf678c14c1e.html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19-2008/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4706.30-2008/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5-200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4-2008/1999)等标准,对哈尔滨市的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5批次小家电商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元件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合格33批次,合格率94%;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6%。

不合格小家电名单

序号

样品
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
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
项目

1

榨汁机

哈尔滨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

Electrolux

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

EFP206

2008年
11月15日

元件

2

酸奶机

哈尔滨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ACA

北美电器(珠海)
有限公司

VSN15A

WG101203818

元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小家电产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如容量)、型号、商标、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电源性质的符号等,并妥善保存购物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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