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白酒质量抽样检验情况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节日食品安全防控预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1年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安排,2011年7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流通环节白酒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办文[2011]99号),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郑州站,对固始县、鹿邑县、永城市、长垣县四县市实施流通环节销售的白酒类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本次抽检共抽取上述省辖市流通环节销售的白酒产品20批次。经检测机构检验,最终确定2个批次白酒为不合格食品,合格率为90.00%。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取样品情况
本次抽检的样品在抽样程序、工作表格登记、检验备样封条、样品运输接受核对中均无差错。样品包装完好无破损情况发生。本次抽检的20个批次白酒类产品是由全国20家白酒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标注显示其中外地企业生产的14个批次,本省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详见《2011年白酒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汇总》。
二、质量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检验项目为: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甲醇、铅、甜蜜素等7项。经检验,所检项目不合格的白酒是: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天泓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8月9日生产的天泓牌56%vol、500mL/瓶一级京品二锅头原浆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酒精度和乙酸乙酯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泸川酒厂2009年5月18日生产的商务郎牌52%vol、500mL/瓶优级商务郎浓香型白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总酯、己酸乙酯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
三、质量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把关不严,生产和配料工艺方面缺乏严格管理。
长垣县工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白酒经销企业进行了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节日食品安全防控预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1年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安排,2011年7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流通环节白酒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办文[2011]99号),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郑州站,对固始县、鹿邑县、永城市、长垣县四县市实施流通环节销售的白酒类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本次抽检共抽取上述省辖市流通环节销售的白酒产品20批次。经检测机构检验,最终确定2个批次白酒为不合格食品,合格率为90.00%。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取样品情况
本次抽检的样品在抽样程序、工作表格登记、检验备样封条、样品运输接受核对中均无差错。样品包装完好无破损情况发生。本次抽检的20个批次白酒类产品是由全国20家白酒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标注显示其中外地企业生产的14个批次,本省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详见《2011年白酒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汇总》。
二、质量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检验项目为: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甲醇、铅、甜蜜素等7项。经检验,所检项目不合格的白酒是: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天泓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8月9日生产的天泓牌56%vol、500mL/瓶一级京品二锅头原浆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酒精度和乙酸乙酯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泸川酒厂2009年5月18日生产的商务郎牌52%vol、500mL/瓶优级商务郎浓香型白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总酯、己酸乙酯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
三、质量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把关不严,生产和配料工艺方面缺乏严格管理。
长垣县工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白酒经销企业进行了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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