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发布2012年冷冻饮品质量监督抽查第十批公告
2012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的冷冻饮品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十批日常监督抽查,本次共计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冷冻饮品的蛋白质、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诱惑红、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共抽查1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2.9%。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企业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绿豆冰雪泥
佳纯
300g/杯
2012-6-14
广州佳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
大肠菌群
食品安全知识:
大肠菌群作为食品污染的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出现大肠菌群超标最常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佳;二是操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改善生产企业卫生状况,配备完善卫生设施,规范对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关键措施。
消费建议
冷冻饮品是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食品,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的包装完好无损且标识齐全,食品标识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号、贮存条件;加印(贴)生产许可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特别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产品的类型,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的产品。
2、尽量选购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名牌企业的产品。
3、冷冻饮品的销售陈列柜温度应≤-15℃,如果购买时发现产品有变型或有已解冻现象最好不要购买。
2012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的冷冻饮品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十批日常监督抽查,本次共计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冷冻饮品的蛋白质、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诱惑红、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共抽查1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2.9%。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生产企业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绿豆冰雪泥 | 佳纯 | 300g/杯 | 2012-6-14 | 广州佳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不合格 | 大肠菌群 |
食品安全知识:
大肠菌群作为食品污染的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出现大肠菌群超标最常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佳;二是操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改善生产企业卫生状况,配备完善卫生设施,规范对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关键措施。
消费建议
冷冻饮品是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食品,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的包装完好无损且标识齐全,食品标识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号、贮存条件;加印(贴)生产许可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特别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产品的类型,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的产品。
2、尽量选购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名牌企业的产品。
3、冷冻饮品的销售陈列柜温度应≤-15℃,如果购买时发现产品有变型或有已解冻现象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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