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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年流通领域黄金珠宝监测公告

2012年02月22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gzaic.org.cn/ArticleShow.do?articleID=3283

为切实加强全省流通领域黄金珠宝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11年,我局对黄金珠宝进行了抽检,共随机抽取样品80个,经检测,合格4个,合格率为5.0%。

经过检测,贵州神奇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维玛诗专柜)销售的G750锆石戒指等76个商品为不合格商品,具体名单见附表。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有名称、纯度、有害元素、标签标识等指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都必须小于0.1%、镍释放量小于0.5微克/(厘米²·星期)。本次抽检有2件产品镍释放量超标:维玛诗G750金锆石戒指,镍释放量=24.620微克/(厘米²·星期),是允许释放量的49.24倍;玉熙雅18K翡翠吊坠,镍释放量=1.065微克/(厘米²·星期),是允许释放量的2.13倍,严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要到正规、合法的商家处购买商品,如果对商家的经营资格有怀疑,可要求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

2、注意标识印记,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887-2008规定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产品标识是生产者向消费者传达识别产品、了解产品性能及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工具,是生产者、经销者传递产品信息和说明有关问题的信息桥梁。

3、购买贵金属(金、铂、钯、银)类,查看是否具有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购买宝玉石、镶嵌宝玉石类,一定要销售商给证书,查看是否具有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证书信息与标签标识信息是否吻合。

4、购买宝玉石饰品,可到网上先查询相关知识,或咨询珠宝检测机构。

5、保存好购买票据(发票、标签、宝玉石证书等),要求发票上清楚记录与样品标签名称及相关信息一致。

附件: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黄金珠宝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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