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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3个批次手机静电放电抗扰度不合格

2013年04月02日 08:4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dfcc/2013/690306.html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通讯器材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北京市通讯器材类商品整体质量状况良好,但仍有部分商品质量存在问题。

根据监测结果,标称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生产的“DAXIAN”DX1000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生产日期或批号:IMEI:863468010197916IMEI:863468010071400)、标称上海谷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E派”EBESTW58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生产日期或批号:IMEI:863324010209153)、标称深圳市普莱达通讯有限公司生产的“PULID”D216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生产日期或批号:IMEI:355000080038459),被检出静电放电抗扰度项目不合格。监测中还发现,6个批次手机功率项目不合格,涉及“KENKO”KENKOV100、“BDBAL”BD9808、“OSAN”F968、“AOLE奥乐”AOLE625D、“BIFER”BF299、“BiRD”BirdI700等标称品牌商品。

据悉,静电放电是普遍存在的自然现象,无处不在的影响着电子产品,是一种危害程度极高的电磁能量。该试验就是通过模拟人体自身所带的静电来检测对手机的影响。此项试验不合格可能会出现手机自动关机、通话中断、自动重启、屏幕显示黑白屏或出现乱码、触摸屏功能或按键功能丧失等现象,严重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

发射机输出功率是反映移动电话通话信号和通话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输出功率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输出功率过大不仅耗电,而且干扰性强,影响他人的通话效果;而输出功率不足,也会影响通话信号和通话效果。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公示名单(手机)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不合格项目

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

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

DAXIAN

DX1000

IMEI:863468010197916 IMEI:863468010071400

静电放电抗扰度

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

上海谷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E派

EBEST W58

IMEI:863324010209153

静电放电抗扰度

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

福建省新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鑫奇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包装)

KENKO

KENKO V100

IMEI:867027000366455

功率

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

深圳市普莱达通讯有限公司

PULID

D216

IMEI:355000080038459

静电放电抗扰度

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

深圳市溢旭电子有限公司

BDBAL

BD9808

IMEI:860243010118748

功率

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

深圳市欧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OSAN

F968

IMEI:866016000069350

功率

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

河北省奥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AOLE奥乐

AOLE 625 D

IMEI:863006010427915

功率

GSM数字移动电话机

深圳市贝尔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BIFER

BF299

IMEI:867373000145204

功率

GSM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BiRD

Bird I700

IMEI:866733001585008

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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