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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公布6款不合格童车 标称商标涉及凤凰、机器猫等

2015年10月16日 09:1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dfcc/2015/1085054.html

15日从吉林省工商局获悉,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上海、天津等地1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童车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11组样品,经检验有6组被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4.55%。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采用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相关标准,对儿童自行车闸把、把立管、足尖间隙、小零件和标签标识内容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儿童自行车把立管未发现永久性的标记或环圈。儿童自行车缺乏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会导致把立管插入过浅。儿童在骑行过程中,可能造成把立管脱落或折断,给儿童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

2.足尖间隙小于标准要求的最短距离。儿童自行车的脚蹬和前轮胎或前泥板(在转到任意位置时)之间的间隙至少应为89mm。足尖间隙如果过小,儿童在骑行转向时脚趾有可能会误卷入前车轮,对儿童造成伤害

3.闸把尺寸过大。闸把和把横管之间的尺寸过大,不能满足标准中的规定。儿童在骑行时,会因为手小握不到闸把而不能进行紧急制动,从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4.小零件脱落。儿童可触及区域内出现小物件脱落,可能会导致儿童误食而造成噎塞、窒息的严重致命危害。

5.产品标志、标签和包装上的内容缺失。标志、标签、标识和包装上的内容是童车产品重要的组成部分。标志、标签和包装上的内容缺失可能导致误操作或无法避免可能出现的危险。由于产品的使用者是儿童,这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检人

标称生产厂家

标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童车

小福源儿童购物广场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凤凰

酷跑

2015年3月29日

把立管

2

童车

小福源儿童购物广场

天津市三合顺工贸有限公司

机器猫

英伦

2015年3月4日

足尖间隙

3

儿童自行车

吉林市船营区好孩子童车店

天津飞鸽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广宗县天硕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飞鸽FLYING PIGEON

飞跃12”

2015年3月20日

1.闸把尺寸,2.把立管,3. 标志

4

儿童三轮车

吉林市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甬龙工贸有限公司

五祥

WS862

/

1.产品标准号,2.适用年龄和体重,3.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5

儿童推车

吉林市丰满区祥康孕婴店

中山宝宝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宝宝好

722D

/

小零件

6

高级便携式婴儿车

吉林市船营区强孩纳童车童床店

宁波中球童车有限公司

强孩纳

BU528

/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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