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一加油站检出不合格车用汽油
2日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该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了73个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样品211批次,其中车用汽油147批次,车用柴油64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共1批次,不合格率为0.47%。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对车用汽油(国V)的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硫含量、馏程、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铜片腐蚀 (50℃,3h)、甲醇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等十二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3《车用柴油》对车用柴油(国IV)的十六烷值、硫含量、运动粘度(20℃)、馏程、铜片腐蚀(50℃,3h)、多环芳烃含量、润滑性 (磨斑直径)、机械杂质、水分等九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广州市番禺市头加油站销售的一批次92号(V)车用汽油样品,被检出馏程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馏程是液体燃料蒸发性能的指标,主要用来判断石油产品轻、重馏分组成的多少,控制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等。终馏点过高,说明车用汽油中不易蒸发的重质组分过多,不易保证汽油有使用条件下完全蒸发和完全燃烧。这将导致气缸积炭增多,耗油率上升。同时蒸发不完全的汽油重质部分还会沿气缸壁流入曲轴箱,使润滑油稀释而加大磨损。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其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
广州市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序号
商品名称
销售单位
销售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
总判定
备注
1
车用汽油
广州市番禺市头加油站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十字路晒布岗
92号(V)
馏程(终馏点标准值:不高于205℃;实测值:208.0℃。)
不合格
——
2日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该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了73个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样品211批次,其中车用汽油147批次,车用柴油64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共1批次,不合格率为0.47%。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3《车用汽油》,对车用汽油(国V)的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硫含量、馏程、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铜片腐蚀 (50℃,3h)、甲醇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等十二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3《车用柴油》对车用柴油(国IV)的十六烷值、硫含量、运动粘度(20℃)、馏程、铜片腐蚀(50℃,3h)、多环芳烃含量、润滑性 (磨斑直径)、机械杂质、水分等九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广州市番禺市头加油站销售的一批次92号(V)车用汽油样品,被检出馏程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馏程是液体燃料蒸发性能的指标,主要用来判断石油产品轻、重馏分组成的多少,控制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等。终馏点过高,说明车用汽油中不易蒸发的重质组分过多,不易保证汽油有使用条件下完全蒸发和完全燃烧。这将导致气缸积炭增多,耗油率上升。同时蒸发不完全的汽油重质部分还会沿气缸壁流入曲轴箱,使润滑油稀释而加大磨损。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其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
广州市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销售单位 | 销售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总判定 | 备注 |
1 | 车用汽油 | 广州市番禺市头加油站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十字路晒布岗 | 92号(V) | 馏程(终馏点标准值:不高于205℃;实测值:208.0℃。) | 不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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