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区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实现源头共管
7月5日,首届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协作会议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辽宁局、吉林局、黑龙江局和内蒙古局联合签署了加强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协作协议,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召开的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区域性协作会议,标志着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产地与口岸密切协作,构筑四省区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长效联系机制。
东北地区具有边境线长、周边国家动物疫情复杂、区域性动物疫情威胁大等特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及有关措施,支持东北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强产品局与口岸局的工作衔接与区域协作,辽、吉、黑、内蒙古四局发挥互为产地局和口岸局的优势,共同建立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主要包括口岸局和内地局信息共享互通、长效联系、验放协调、动物疫情联防联控、联合备案监管、检验检测合作六方面内容。四局一致同意对出境活动物、水生动物及备案饲养场饲养的动物所用备案饲料厂生产的饲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境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饲料生产厂家所在地辖区局备案,并负责日常监管,从而实现出口源头共管。
此外,在信息共享互通方面,今后辽、吉、黑、内蒙古四局将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国内外动物疫情、进出口动物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相关信息并相互通报;在建立长效联系方面,四局将设立品种联络员制度,组成动物、动物产品、水生动物三个协作组,相互沟通、协商检验检疫中遇到的问题;在动物疫情联防联控方面,当四局所在省区和周边国家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四局要采取协同行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
四局同意制定边境地区动物疫情监测联合行动计划,在边境口岸地区每年定期或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边境野生动物、养殖动物的疫情调查;对注册、备案养殖基地,尤其是互为出口产品原料供应的备案养殖基地联合开展疫情监测。四局拟制定联合防控应急预案,建立联合应急处理体系,共同防范动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等传入传出,共同提高四局间联合应对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局同意对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发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在货物发运前,将货物的基本信息、启运时间、地点及检验检疫情况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通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发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反馈,防止逃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有关领导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四局动检处及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应对朝鲜、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实行联防联控”、“建立出口动物、动物产品及水生动物等养殖场所及原料供应基地联合备案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协作机制”、“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口岸查验直通式放行模式”以及当前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决定,第二届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协作会议在吉林省举行。
7月5日,首届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协作会议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辽宁局、吉林局、黑龙江局和内蒙古局联合签署了加强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协作协议,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召开的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区域性协作会议,标志着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产地与口岸密切协作,构筑四省区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长效联系机制。
东北地区具有边境线长、周边国家动物疫情复杂、区域性动物疫情威胁大等特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及有关措施,支持东北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强产品局与口岸局的工作衔接与区域协作,辽、吉、黑、内蒙古四局发挥互为产地局和口岸局的优势,共同建立产地与口岸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主要包括口岸局和内地局信息共享互通、长效联系、验放协调、动物疫情联防联控、联合备案监管、检验检测合作六方面内容。四局一致同意对出境活动物、水生动物及备案饲养场饲养的动物所用备案饲料厂生产的饲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境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饲料生产厂家所在地辖区局备案,并负责日常监管,从而实现出口源头共管。
此外,在信息共享互通方面,今后辽、吉、黑、内蒙古四局将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国内外动物疫情、进出口动物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相关信息并相互通报;在建立长效联系方面,四局将设立品种联络员制度,组成动物、动物产品、水生动物三个协作组,相互沟通、协商检验检疫中遇到的问题;在动物疫情联防联控方面,当四局所在省区和周边国家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四局要采取协同行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
四局同意制定边境地区动物疫情监测联合行动计划,在边境口岸地区每年定期或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边境野生动物、养殖动物的疫情调查;对注册、备案养殖基地,尤其是互为出口产品原料供应的备案养殖基地联合开展疫情监测。四局拟制定联合防控应急预案,建立联合应急处理体系,共同防范动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等传入传出,共同提高四局间联合应对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局同意对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发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在货物发运前,将货物的基本信息、启运时间、地点及检验检疫情况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通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发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反馈,防止逃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有关领导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四局动检处及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应对朝鲜、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实行联防联控”、“建立出口动物、动物产品及水生动物等养殖场所及原料供应基地联合备案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协作机制”、“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口岸查验直通式放行模式”以及当前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决定,第二届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协作会议在吉林省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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