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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充分调动一线监管力量

2008年02月0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层层发动

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我们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过去政府部门在获取审批权的问题上是非常积极的,但这次强调了谁审批,谁负责对未经审批的现象予以禁止,明确了对等责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等监管的薄弱环节,明确由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分别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消除盲点,堵塞漏洞。二是根据北京直辖市的特点,强调了区县和部门之间的属地责任和条条责任怎么结合,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8个区县政府、天安门地区、首都机场、西客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等5个地区以及308个街道、乡镇均建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协调机制,对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解决好同一件事情谁主责,怎么配合、形成合力。

考虑到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监控点数量巨大,光靠市政府、区政府远远不够,要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充分调动一线监管力量,要把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要求和服务结合起来。北京是一个特大型城市,经济活动丰富,光靠打击是不够的,这次各区县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第一线的市场主体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唤起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相信绝大部分企业和市场主体是有社会责任的,缺的是规范、引导和帮助。我们要充分、认真调研,把问题节点、难点找出来。同时从实际出发,处理好有关政策尺度。我市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发了近百个文件,从对低收入群体的便利性考虑出发,突出规范和打击结合、整治和服务结合,及时出政策、出指导意见,帮助第一线执法同志真正能操作下去。

二、北京市的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四个月的集中行动,北京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各个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的认识,特别是政府一线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由于国务院统一有效地推动,一线执法同志对自己的责任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市场主体也认识到工作要有高标准,要对消费者负责,要讲社会责任。

二是调研工作认真细致,情况清楚,矛盾充分暴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充分暴露,与兄弟省份的工作差距也暴露出来。对问题看得准,对过去哪些政策不客观也看得很清楚,及时调整。比如说通过调研发现,北京特色小饭桌,标准太高他们做不到,所以制定标准要客观、又能解决问题。

三是集中一段时间,坚决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大规模行动。围绕12个100%的工作目标,出动大量执法检查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状况、控制水平有明显提高。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全市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商务、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城管执法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712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413户次,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135855户次,农副产品市场4683个次,餐饮服务单位61833户次、食品出口生产企业338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生猪私屠乱宰窝点115个,销毁和强制退市假劣食品119579公斤,查获非法食盐产品7335公斤,查处无照游商贩卖食品案件18000余件次,销毁高毒、高残留、假劣农药5860公斤,查扣未经检疫肉品2115公斤。限期整改、暂停出口食品生产企业7家,取消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资格15家。监督销毁不合格进口水产品4000余公斤。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8588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4620户次。查处不合格、劣质家用电器503件、汽车配件101件、电线电缆4.4万米。排查压力管道、电站锅炉、液化石油气瓶等各类特种设备32248台,消除安全隐患1583项。检查电厂、冶金、化工等企业机械5291台,消除安全隐患668项。针对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331户次,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563户次,现场核查1395种药品、209种医疗器械,清查药品批准文号6040个。对309种药品予以撤回,责令限期整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5户次,收回5家企业GMP证书,注销生产许可证60家。

四是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探索建立新的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这次专项整治,我们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强调了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巩固现有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建立探索形成了一些新的长效机制。近些年各级组织共投入22亿元对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和整顿,通过政府扶持,提高基础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法律保障,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明确规定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风险评估、召回、可追溯、无害化处理、快速检测和市场控制、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解决食品安全领域长期以来处罚力度偏轻、对违法生产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市场各类主体和各收入群体的不同利益,问题不可能一点不反弹。我们明确以下几点:一是认识要清醒。既要看到专项整治取得的显著成效,对工作水平的巨大促进作用,也要意识到我们不可能没有盲点、死角、薄弱点。二是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比如要继续深入发动基层,深入动员市场主体。下一步要采取更大的力度,把监管要求和对市场主体的动员结合起来。三是对难点问题要抓住不放,比如可追溯系统,难点在全覆盖上,要借助这次专项整治抓住不放、认真研究。四是坚持长效机制建设,思想认识要到位,行动要科学,效率要高,突出的问题是要解决“全覆盖”问题。

今天的总结大会之后,我们将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举办奥运会为新的契机,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首善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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