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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熊猫乳品案一审开庭

2010年02月2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据新华社电 上海熊猫乳品案2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人指控上海熊猫公司3名主要负责人明知部分乳品含三聚氰胺,仍将其回炉加工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名被告人分别是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副总经理陈德华。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称,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为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明知被客户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中个别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且违反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仍商量将上述退回炼乳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用于生产各类规格的炼奶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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