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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惩不奖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2017年02月06日 09:3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2/05/content_3889880.htm

工业盐勾兑色素造酱油、食品废料回收做“十三香”……近期,媒体对天津市独流镇调料造假产业的曝光,让食品安全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舌尖上的安全大于天。国家向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并通过部门改革解决了“九龙治水”的困境。可食品安全事件为何仍屡见报端?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对执法人员只惩不奖的制度短板,降低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

此次的独流镇食品安全事件,一些人质疑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不力,认为那里藏着至少四五十家造假窝点、形成了年产值上亿元规模的制假贩假产业链,当地监管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却为何放任其发展了十多年?针对这种质疑,一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心声,可以帮我们了解其中的一些端倪。

记者在一线采访时,曾听到不少执法人员抱怨说:食品安全这一急、难、险、重的工作,本应是立功升职的好战场,但现实却是做好了不奖励,做不好了被追责,成了谁都不愿意干的苦差事。有些领导不好意思分派给下属这个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普通职员不想学食品知识,怕被安排到食品线上;已经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的人则想离开……

这些抱怨,背后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之弊。诚然,加重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者的责任追究,能促使他们更尽职尽责,这也是工作侧重点之一。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加以平衡,使得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因担心背责而畏首畏尾,执法成了唯恐避之而不及的前途冒险。

正如一位执法人员所说:“我去了,检查出了问题,避免了事故,得不到任何奖励;没查出问题,但后来又出事了,我反而会受到追责。不去没事,去了有事,谁还愿意去?”这名执法人员坦言,现在有些执法人员整天不是想着如何强化执法,而是想着如何逃避责任。记者了解到一名执法人员,就因为参与了一次药品安全的执法活动,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受到纪律处罚,相当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提拔,从此对工作心灰意冷、丧失热情。

不难想象,如果执法人员心思不在工作上,食品安全监管注定会出纰漏。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让其回归工作本位,乃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当务之急。

加重对执法者的责任追究固然没错,但要在完善相应的操作规范、对执法责任进行更加科学分析和认定的同时,还需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针对工作出色的执法人员设立相应的奖励措施,让多劳者得其偿,有功者受其赏。

一些执法人员表示,优秀公务员评选原本可作为一种激励举措,但当下,该评选有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些机关,优秀部门和优秀公务员“轮流坐庄”成为潜规则,使得优秀的评选背离了最初的本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因此,在奖励端提高执法者的积极性,除了要打破优秀评选的潜规则之外,还应进一步拓宽奖励途径,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财政资金,以及将执法效果切实纳入晋升考核体系等措施,让执法者在其位谋其政,发挥出更积极的工作能动性。当前,一些地区已经在进行物质奖励等各种尝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予以改观,仍需要有更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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