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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标准遭遇执行难

2011年11月25日 09:5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zlb/diwu/499256.html

学校养不起车 政府监管缺位

校车标准遭遇执行难

甘肃校车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对校车安全的关注。问题焦点之一集中在首部校车强制性标准早在去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但似乎存在“有标准,不执行”的问题。

校车需求量大

李先生的女儿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小学读书,今年刚刚开始坐校车,一天被同车两个年龄稍大的女孩推搡。因为车上没有跟车老师,没有及时阻止事情的发生,吓得李先生的女儿不愿再坐校车。

姚先生的孩子几个月前在校车上被同车的小男孩打了,而这件事情跟车老师居然没有告诉姚先生。对这种做法,姚先生感到很气愤。

校车没有跟车老师,老师与家长沟通不到位等情况,只是校车标准不执行的一个现象。

据了解,2010年7月1日,国家出台了首部专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根据《条件》,“专用小学生校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该标准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等12项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据记者了解,这部国家标准遭遇了“执行难”。

11月22日下午,金龙、宇通、依维克、全顺等多种车型的“校车”停在北京海淀区两所小学的附近,等待学生放学。其中20多辆名为恒顺快乐的校车格外惹眼。这些车大部分是9座,车身也没有喷刷明显的“校车”标志:有的只在车门贴有双人标志,有的仅在车尾贴着“礼让娃娃车”的标语,更多的车仅仅在前玻璃放置了一块写着“校车”的标牌。唯一“统一”的是,所有的车车前车尾都贴着手写的校车联系方式。

按照其中的一个电话,记者以报名的名义,在中关村一小斜对面的一个托管班找到了报名负责人朱女士。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老师跟车,朱女士称只有19坐以上的才有老师,否则“成本不够”。记者提出想对校车方进一步了解,并正式签署协议,对方表示,这个托管班就是他们校车的办公地点,几十辆校车都在这里。

尽管连“办公室”都借着托管班的地盘,但这类的校车还是受到了不少家长的青睐。一位坐校车的孩子的家长说,很多家庭都是双职工,不方便接送孩子,坐校车是最方便的。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谭克俭介绍说,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是划片招生,但城市家庭因为应为交通拥堵和工作,孩子坐校车上学很普遍。但总体来说,在坐校车的人中,农村孩子占了很大的比重。

谭克俭称,他曾做过一些调研,农村学校由于布局的调整,往往十里八乡只有一所正规学校,学生上学隔得太远,家长又没有能力和精力在学校附近租房照顾孩子,所以往往是大部分学生需要坐校车上学。农村本来就不富裕,而社会校车为了增加收入,超员超载的事情常有发生。

一位在湖北一小学任教的老师介绍说,在一些农村地区,路远且偏,路况也不好,有车坐就不错了,总比走路快。尽管不少家长也意识到校车安全的隐患,但迫于无种种无奈,还是怀着侥幸心理把孩子送上拥挤的校车。

校车维护成本高

普遍观点认为,既然是校车,自然是学校管理、运营的车。实际上,很多学校都没有校车是一个普遍现象,理由是“买不起、养不起”。

养车涉及买车成本及保养费、油费、司机工资,车辆保险等费用。一些教育人士分析,公办学校获得的经费只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本已不宽绰,很难有多余的钱用于购买校车。而对一些民办学校来说,采购校车完全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很难再拨出一笔经费,有时候只能委托私人运营公司承担校车业务,导致山寨校车横行。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学校不买校车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买得起,养不起”。《条件》第一起草人、国家客车检测中心碰撞试验室主任李弢介绍说,他们制定标准时接触过很多一线厂家、学校,可以说一般学校完全能买得起校车。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校车账”:如果购买一辆普通客车需要50万元,与此对比,买一辆校车可能需要55万~70万元。增加的成本主要在开发成本,座椅的阻燃要求、安全逃生窗口等安全装置上。

“与普通客车相比,校车售价并没有增加多少,问题在于校车使用效率低。”李弢介绍说,不像普通的客车、公交车运营量大,校车只有在上下学时开动,而且只能用于接送孩子,使用面窄。另外,碰上节假日、寒暑假学生休息,校车就得休息。学校还要花钱养空置的校车,运营成本非常高,根本没法盈利。

要么买不起,要么养不起,尽管社会、媒体大力呼吁,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却很难得到有力执行。

监管有待加强

一些教育人士坦言,学校不仅是养不起,很多时候他们因为并不是专业的车辆运营管理单位,缺乏经验,也导致了学校不愿意自己来管理车辆,而宁可去租赁社会车辆。如果出了事故,责任完全由司机或校车承包商承担。

在甘肃校车惨剧发生后,广州、北京等地紧急开展了排查校车隐患行动。校车安全似乎与教育、公安、交通等各部门都有关系,但说起来,似乎具体该哪个部门管又不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就曾在今年两会上表示,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提供校车服务作为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应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动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校车由国家统一购买,运行线路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和运输公司协定,采取招标方式将运营权交给运输公司,国家给予财政补贴。

明确监管职责的观点得到了诸多专家的呼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蓝认为,校车是政府应该配套的义务教育基础资源,教育部门在其中只能起到一个配合的作用。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牵头,由发改委、交通、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共同解决。

谭克俭则建议,在目前政府财政无法有效满足为公立教育机构购置校车的情况下,可以引入社会中介和资本,通过招标或是承包的方式,将校车经营社会化、企业化,利用社会化资本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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