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采购频现“价高质次”问题遭公众诟病
当前,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越来越被社会各界重视,其各种功能作用也日益凸显。
然而,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暴露出的诸如“价高质次”、“专供特配机型”等问题却颇为公众诟病。特别是临近年末,有关“年底突击花钱”的传闻更是频频见诸媒体,使得如何为政府采购构筑“防火墙”的话题再度升温。
为此,记者日前来到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圳、湖北等地进行采访调研。
深圳: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11月23日下午,走进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大厅,墙壁上悬挂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在评标室内,5位评标专家正紧盯着电脑屏幕,进行项目评审。
评标管理员赵琦峰介绍说:“这些专家正在为一家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做资格性审查和综合评分。专家都是系统随机抽取的,我们会对他们的评标行为全程录像,并对评标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公开。”
据了解,这套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是2003年时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设的。随着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日趋完善,采购效率不断提高,深圳已实现了“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变零星采购为规模采购、变被动采购为主动采购、变手工采购为电子采购”。
2003年至2010年,深圳使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采购的规模已达387.74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8.30亿元。
湖北: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去年,湖北省政府与国家监察部就加强武汉城市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签订《省部合作备忘录》,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列为国家监察部预防腐败局工作联系点。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将省政府采购中心列为八个直接监管单位之一。
在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中,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的预算从严控制,对出现超出预算或超范围采购的情况,采用中止采购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方式对技术需求进行调整,使得采购既不超出预算,又能满足使用要求。
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湖北省采购中心围绕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文件制作、项目评审、质疑答复、干部队伍和财务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研究分析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审四个步骤,共查找“岗位风险点”16个,个人共查找出“腐败风险点”75个,并针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类,按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监控、分类处置、动态管理。
政府采购运行体制仍需完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地方上有些采购中心独立运作时间不长,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据了解,目前,我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采购相结合体制,采购中心与各部门没有利益关系,而社会招标代理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要承揽业务有求于采购单位,这使得有些采购单位更希望采取部门采购及委托给社会中介代理公司采购。
另外从运行体制看,各地缺乏统一的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模式和统一的作业标准与流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不统一,在程序制定上地方特色浓、随意性很大,很难保证政府采购运作的独立性,也不能形成合力,不利于政府采购长远发展。
同时,社会上反映的政府采购“价高质次”问题依然存在。目前,中央和许多省市区都是由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协议,采购中心通过协议,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和服务进行“契约化管理”和实时监控。但有些地方的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仅是组织了公开招标,后续没有与“协议供应商”签订协议,对供应商缺乏监控机制。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另外各地要尽快形成运作协调、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同时要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当前,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越来越被社会各界重视,其各种功能作用也日益凸显。
然而,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暴露出的诸如“价高质次”、“专供特配机型”等问题却颇为公众诟病。特别是临近年末,有关“年底突击花钱”的传闻更是频频见诸媒体,使得如何为政府采购构筑“防火墙”的话题再度升温。
为此,记者日前来到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圳、湖北等地进行采访调研。
深圳: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11月23日下午,走进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大厅,墙壁上悬挂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在评标室内,5位评标专家正紧盯着电脑屏幕,进行项目评审。
评标管理员赵琦峰介绍说:“这些专家正在为一家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做资格性审查和综合评分。专家都是系统随机抽取的,我们会对他们的评标行为全程录像,并对评标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公开。”
据了解,这套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是2003年时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设的。随着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日趋完善,采购效率不断提高,深圳已实现了“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变零星采购为规模采购、变被动采购为主动采购、变手工采购为电子采购”。
2003年至2010年,深圳使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采购的规模已达387.74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8.30亿元。
湖北: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去年,湖北省政府与国家监察部就加强武汉城市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签订《省部合作备忘录》,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列为国家监察部预防腐败局工作联系点。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将省政府采购中心列为八个直接监管单位之一。
在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中,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的预算从严控制,对出现超出预算或超范围采购的情况,采用中止采购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方式对技术需求进行调整,使得采购既不超出预算,又能满足使用要求。
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湖北省采购中心围绕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文件制作、项目评审、质疑答复、干部队伍和财务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研究分析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审四个步骤,共查找“岗位风险点”16个,个人共查找出“腐败风险点”75个,并针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类,按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监控、分类处置、动态管理。
政府采购运行体制仍需完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地方上有些采购中心独立运作时间不长,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据了解,目前,我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采购相结合体制,采购中心与各部门没有利益关系,而社会招标代理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要承揽业务有求于采购单位,这使得有些采购单位更希望采取部门采购及委托给社会中介代理公司采购。
另外从运行体制看,各地缺乏统一的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模式和统一的作业标准与流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不统一,在程序制定上地方特色浓、随意性很大,很难保证政府采购运作的独立性,也不能形成合力,不利于政府采购长远发展。
同时,社会上反映的政府采购“价高质次”问题依然存在。目前,中央和许多省市区都是由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协议,采购中心通过协议,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和服务进行“契约化管理”和实时监控。但有些地方的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仅是组织了公开招标,后续没有与“协议供应商”签订协议,对供应商缺乏监控机制。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另外各地要尽快形成运作协调、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同时要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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