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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为啥不服?消费者质疑“处罚是不是太轻”

2011年12月29日 08:19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life/2011/12-28/3565697.shtml

悬置已久的“达芬奇事件”终于有了结果。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向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33.43万元罚款。这是自今年7月达芬奇事件曝光后,国内有关监管部门首次对达芬奇方面做出明确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消息一出,却引发质疑声一片,达芬奇公司甚至公开质疑监管部门的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合规。

究竟孰是孰非?

达芬奇为啥不服

“对于行政处罚结果公布后的社会反响,我们有心理准备,但实际情况超过了预期。”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2月23日下午3时03分,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率先公布了对达芬奇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44分钟后,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上海发布”转发该消息,在网民中引发热议。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大部分人对处罚结果很不买账。网友“李婷55”表示:“罚款数目不够一套家具钱,比例何来?这也叫造假的惩罚?匆匆走过场而已。造假成本低廉,让造假有理。”网友“红红的娜娜”表示:“才这点钱?在国外的话,他们早就倾家荡产了。”

“闻”到网络舆论对自己有利,达芬奇公司趁势公然向监管部门“叫板”。行政处罚结果公布后的当晚,达芬奇在其公司微博上连发两条消息,声称“从未造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对该局提起行政诉讼,追究该局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24日至26日,达芬奇再发9条微博,并通过邮件向全国媒体发送了一份公开声明。对此,上海市工商局在23日、24日也通过官方微博做出了简短的回应,表示愿积极应诉。

按照达芬奇方面的解释,其不服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工商部门判定达芬奇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依据是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08),该标准非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是推荐性标准,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其二,工商部门7月11日从达芬奇公司抽取了两件“卡布丽缇”床头柜进行“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检验,按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相关检验程序至少要7天,但仅过4天工商就向媒体公布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信息,因此“检验程序严重违法”。其三,达芬奇自称已筹集1.2亿元解决“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投诉”,但工商部门“公然否认此事”,并“指责”其“不诚信”。

有业内人士指出,距离达芬奇公司出售“假洋品牌”、“劣质产品”等行为被曝光已有5个多月,达芬奇非但没有 “倒下”,近两个月更频频对外“正名”或放出利好消息,如与广东卫视的“口水仗”,以及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地开新店。与此同时,多起消费者投诉却至今仍悬而未决,达芬奇方面却没有公开实质性的解决方案或结果。显然,达芬奇想借助一系列危机公关“咸鱼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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